“好评返现”或涉嫌违法 广东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

26.08.2015  08:44
广东省消委会8月25日向媒体通报,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反映,淘宝及天猫网购平台上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不当经营手段,诱导买家对商家或商品作出“好评”。

  广东省消委会8月25日向媒体通报,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反映,淘宝及天猫网购平台上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采用“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不当经营手段,诱导买家对商家或商品作出“好评”。省消委会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现淘宝及天猫平台部分商家确实存在上述情况。

  对此,省消委会召集投诉部、法律部、消费指导部等专业人士研究后一致认为,淘宝与天猫网购平台部分商家的上述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背了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的市场原则。

  触犯消费者知情权应予以纠正或惩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淘宝网提供的评价系统是消费者了解淘宝商家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重要渠道,直接关系到淘宝商家的服务质量和信誉,甚至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因此真实准确的消费评价是其他消费者行使知情权的重要保证。”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部分商家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法,严重误导了后续消费者,使其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法应当予以纠正或惩处。

  与此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淘宝部分商家上述经营行为虽不属于虚构交易和删除不利评价的形式,但是客观上产生了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目的,本质上与虚构交易和删除不利评价的形式性质相同,都损害了其他网络商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交易正当竞争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违背了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的市场原则,有损社会诚信建设。

  建议采用大数据监测打击不当经营行为

  因此,省消委会于25日发出劝诫函,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强化教育,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不当行为;加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

  省消委会建议淘宝与天猫在网站首页及卖家中心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报部分商家采用的不当经营手法,告知“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行为的恶劣影响,明确平台管理方严惩此类行为的态度、立场,劝诫违规商家自觉尽快纠正不当经营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客观评价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

  省消委会建议淘宝与天猫采用大数据手段监测并打击商家不当经营行为,“目前,淘宝及天猫平台已经完全做到了对消费者行为全链路的数据化跟踪和分析,可以掌握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的满意程度,建议贵司进一步整合数据链路与信用评价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商家信用评价信息,科学甄别信息真伪,掌握不良商家违法证据,对屡犯不改的商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严惩给予震慑。

   回应

  淘宝已向社会公开征集处理意见

  对此,淘宝方面向南方日报回应称,事先没有收到广东省消委会的来函,在从媒体获悉信息后,淘宝第一时间和省消委会作了沟通。淘宝称,“好评返现”现象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手段,是否给好评最终决定权还是在消费者手中,但淘宝也注意到近期有极少数不法商家出现以“好评返现”为幌子的欺诈行为,为此,淘宝规则众议院已于8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对于“好评返现”等不当行为的处理意见。该意见征集将于8月28日结束,届时规则将参考消费者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