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跨界偷倒垃圾现象普遍 相关城市探讨联合执法
中新社惠州7月20日电 (记者 康孝娟)在珠三角的深圳、东莞、惠州,跨界偷倒垃圾现象普遍,市与市交界处有人专门靠做垃圾运输、偷埋等生意暴富。
跨界偷倒垃圾屡禁不止,凸显跨界治污的尴尬。在东莞和惠州、深圳、广州等地的交界处,有人专门发“垃圾财”,偷倒一吨生活垃圾的利润超过50元人民币,因为运到正规填埋场或焚烧厂需要更高额的处理费。
而且,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偷到垃圾者按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对于一个公司来讲,这个处罚算不上严厉。即使抓住了,最高才罚5万,相当于给他们“挠了下痒”。
本月16日,相邻的深圳与惠州两地又出现跨界偷倒现象,深圳龙岗区一污水处理厂的上千吨污泥,在一个月时间内被疯狂倾倒在了深圳与惠州交界地的大亚湾区西区街道樟浦村一个偏僻废弃鱼塘里,有目击者称,一晚上至少有20车污泥被运来倾倒。
经执法人员采样送检发现,该污泥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属严控废物(HY06),未经处理对环境危害较大。按照惠州市生活污泥处置的市场价格,此类垃圾处理价约为每吨600元人民币。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跨界垃圾偷倒事件,一些人迹罕至的江海、山林,或相邻镇村,成为了偷倒者的目标地。
时间追溯到2008年12月,惠州市潼湖镇赤岗村塘坑一夜之间多出一座高10多米、面积约两三千平方米的垃圾山,后来确认垃圾来自东莞;几个月之后的2009年3月,惠州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又被来自东莞的垃圾堆成了一座山,当地村民查扣了超载车。
2010年7月,再次发现东莞垃圾倾倒至惠州市惠阳镇隆,40多辆垃圾货车连夜运垃圾。2013年2月,深圳某水库,也被人偷埋了20万立方米的东莞垃圾。
如今,深圳、东莞、惠州三市推动一体化建设,其中环保一体化成为关注焦点,三市正在探讨联合执法,防止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跨地污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