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大盗”作案4起涉案总值500万余元获刑14年

14.04.2016  14:33

去年5月,东莞横沥发生一宗珠宝店失窃案,作案人深夜凿墙进入珠宝店,躲开摄像头,并通过关闭总电闸的方式切断了报警系统和摄像头的电源,随后大肆盗窃,盗走近百万元的珠宝首饰,情节有如好莱坞大片。案发4天后,警方在湖南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并在其家里楼梯下面起回被盗首饰珠宝。

令人惊讶的是,原来这并非郑某第一次作案。公安机关经过对比发现,自2004年起至2010年期间的1宗入室盗窃案及两宗珠宝失窃案,证据均指向唯一的重大嫌疑人郑某。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一审审理了郑某盗窃案。郑某矢口否认其他3宗盗窃案与己有关,但法院在审查了所有证据后,最终认定了郑某的犯罪事实,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他移开摄像头关闭总电闸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5月中旬,46岁的湖南人郑某来到东莞横沥镇嘉荣超市附近,对位于该处的珠宝店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踩点,然后回到石排镇的租住房,准备了锤子、胶钳、电筒、雨衣、螺丝刀等作案工具。

5月23日下午,郑某再次来到横沥镇嘉荣超市附近,把作案工具放置在珠宝店后面的草丛中,并在附近的五金店买来铁撬棍和手套,等待时机作案。

5月24日凌晨1时许,郑某见珠宝店周围没人,便将先前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从围墙外送进围墙里,然后用铁锤凿开珠宝店的后墙,进入珠宝店。他第一时间将店内的摄像头移开,而后又将珠宝店的总电闸关闭,以此断掉珠宝店内的报警及监控设备的电源。

随后,郑某借着电筒的光,将展柜撬开,偷走里面的首饰。后经警方核计,珠宝店失窃珠宝价值约94万元。

指纹基因比对查出另外3案

2015年5月27日,公安机关在郑某老家湖南省新田县将其抓获,后在其家属的协助下,在其家里楼梯下面起回被盗首饰珠宝。

令公安机关意外的是,在抓获郑某后,经过对比发现,此前2004年、2005年、2010年在广州花都、番禺等地所发生的3宗入室盗窃案和珠宝失窃案的作案手法均与郑某的作案手法十分相似,而在案发现场所提取的指印和擦拭物也与郑某的指纹和基因成分相吻合,公安机关由此推测,郑某也是上述3宗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这3宗案件中有两宗是珠宝失窃案,其中一宗所涉及的首饰价值97.6万元,另一宗数额更大,价值达到307万元,4宗案件涉案总价值约500.8万元。

庭审时,郑某拒不供述另外3宗案件的盗窃事实。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郑某的家属能够协助公安机关找回第4宗盗窃案的赃物并积极退赃,对郑某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郑某及其辩护人提出郑某未实施前3宗盗窃的说法,法院经审理查明,公安机关到现场勘查,上述案发现场均提取到了郑某的指纹或检出了他的基因成分,上述证据足以证实郑某曾到过案发现场,且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可以排除郑某通过其他途径留有指纹的可能,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足以认定郑某实施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3宗盗窃。

最终,法院根据郑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其他两宗珠宝盗窃案

2005年1月6日早上,广州花都区一家珠宝行的老板梁某发现他的珠宝行被盗,珠宝行隔壁正在装修的商铺被挖出一个约35厘米×20厘米的墙洞,珠宝行柜台内的铂金、黄金、黄铂金等首饰全部被盗,价值约975997元。

时隔5年后,2010年4月17日早上,广州番禺一家珠宝行的老板张某发现他的珠宝行被盗。与2005年所发生的珠宝失窃案相似的是,珠宝行二楼空置的商铺楼梯处也同样被挖出一个墙洞,同时监控设备被破坏,珠宝行内千足金、千足钯金及珠宝首饰一批被盗,总价值约307520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