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院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当事人伪造证据被罚100万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涂力万向松阳 通讯员/谭炜杰 邓小燕)4月1日上午,因伪造证据获取非法利益,珠海经济特区诚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诚龙公司”)被珠海中院处以100万元罚款。据悉,这是珠海中院成立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该罚单源于一起再审案件。2007年6月6日,永隆公司与诚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永隆公司因房地产合作项目拥有对三冶南方公司的投资款债权转让给诚龙公司。2008年4月16日,诚龙公司依据上述协议起诉至珠海中院,要求三冶南方公司返还投资款项及相应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
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诚龙公司向法院隐瞒了房地产合作项目中7栋住宅楼已建成且已经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事实,并提供伪造的证据现场照片,虚假证明该项目的具体位置及现状仍是荒芜空地,导致原审判决三冶南方公司向诚龙公司返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原审判决生效后,诚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领取了执行款2000多万元。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向珠海中院信访投诉诚龙公司伪造证据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经审查后,珠海中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并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依法撤销了原审要求三冶南方公司支付投资款及利息的判决。同时,鉴于诚龙公司隐瞒事实、虚假陈述、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情节严重,珠海中院对其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并向当事人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珠海中院审监庭庭长陈发表示,本案当事人诚龙公司利用虚伪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获利数额达千万元,情节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由3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当事人行为适用顶格处罚100万元,体现了法院对不诚信行为否定性评价。
“通过加大对诉讼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遏制失信诉讼行为将会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陈发说。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