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公布 吉大拱北或12元每小时

04.09.2014  12:12
两套方案均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 拱北口岸周边、吉大商业区周边划入一类区域

   两套方案均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拱北口岸周边、吉大商业区周边划入一类区域

  一直受市民诟病的珠海停车收费乱,或许不久之后有解,不过根据新方案,拱北口岸停车费或将达12元/小时。记者从市发改部门获悉,珠海停车收费听证方案正式公布,两套方案均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其中一类区域的停车成本将被提高,同时停车收费计时标准将从现在的“每小时”改为“30分钟”或“15分钟”。

   一个停车位得塞两辆车

  据统计显示,珠海近几年汽车保有量急速增加,截至今年6月份,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约37万辆,其中小汽车约28万辆(主城区则约有25万辆)。

  而另一方面,譬如主城区各类停车位供应总量只有约16万个,其中包括配建停车位(含住宅小区)约15  .5万个,路内停车位约1600个,公共停车位约6967个。若以上述数据计算,相当于一个停车位里得塞两辆小汽车才能满足所有车辆同时停车。

  停车场地资源不足,停车位供求矛盾及停车难问题日显突出,加重道路拥挤和堵塞。为此,珠海此次借鉴了国内城市的做法,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运用价格杠杆,以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停放及使用,减少机动车出行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促进交通出行结构优化,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以缓解目前交通越来越拥堵的状况。

   繁华区域停车费将提高

  同时,此次听证方案将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地理位置、人口规模、路网密度、公交发达程度、停车场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对全市停车场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划分为三类区域。其中,一类区域是指停车资源不足,停车位求大于供的区域,如拱北口岸周边、吉大商业区周边等。二类区域是指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平衡的区域,停车位供大于求的区域则分为第三类区域。

  此外,记者看到一类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总水平提高较为明显。比如拱北口岸周边,以往政府核准的商业停车场每小时6元,而根据现在方案的标准计算未来或将达到每小时12元。市发改部门表示,这是为了引导车辆尽可能选择二、三类区域停放,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同时,为加快停车位周转,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方案还将计时标准尽量缩短,比如将计时标准由现在的“每小时”调整为“30分钟”或“15分钟”。

  市发改局还发布了《珠海市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成本调查报告》。据了解,此报告是结合珠海实际情况,选取了免税商场、国贸购物广场、来魅力假日酒店等15家有代表性的停车场,涵盖香洲、吉大、拱北、金湾、斗门地区,包括商业配套停车场(室内、室外)、居民住宅停车场(露天、非露天),并按区域进行了划分,在各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成本基础上,汇总计算出平均成本。

   停放车辆毁损或灭失

   停车场将担责

   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该问题

  南都讯 除了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公布外,昨日市发改局还发布了《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其中除了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等不同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外,还将以往容易引发争议的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问题,停车场是否担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住宅区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征求意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其中,室内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以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自动收费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而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据了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停车位供求状况、停车场建设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管辖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向管辖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

   标价牌将统一内容及格式

  《征求意见》还规定,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停车场的基本状况、申请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营业执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动车停车场的相关文件;其他与制定价格相关的材料。而停车场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原审批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以前珠海一些停车场标价牌都是自己制作,非常不规范,这种现象以后将有望改观。《征求意见》除了要求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外,还规定收费明码标价牌及有关格式将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另外,针对部分停车场规定免费停车时间混乱等问题,《征求意见》也有规定。除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停车免费外,比如进入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以及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不得收费;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经批准允许收费的各类停车场(不含路内停车)不超过15分钟,不得收费。

   车辆毁损或灭失,停车场将担责

  以往经常发生车辆缴费停在停车场内,但出现损毁、丢失等情况后,停车场拒不赔偿,导致纠纷不断。这种情况以后将不再出现。

  根据《征求意见》,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车辆毁损、灭失;车辆交付停车场停放管理后,停车场经营者在停放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机动车进入停车场时,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标示或者能够准确记录机动车牌号、进入时间的记录牌或卡,另外停车场应当主动向车主提供发票。市发改部门表示,若停车场经营者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类区域:

  商业配套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8  .20元;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3.92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3  .89元。

  二类区域:

  商业配套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4  .32元;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4.70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  .36元。

  三类区域:

  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  .49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  .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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