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免费公园变扰民“歌舞厅” 有人吐槽有人赞
珠海的公园里时常可见“弹唱”,引起不少市民“吐槽”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钱瑜
公园的“噪音”问题似乎让很多珠海市民烦恼不已。近日,珠海市民王先生爆料称,珠海的不少公园都有人“引吭高歌”,“本来是好事,但他们老是用音响,音量特别大,真的有点受不了。”
现状:公园成“歌舞厅”
珠海的几大公园均对市民免费开放,颇受市民欢迎。王先生说,自己和家人喜欢到野狸岛公园散步,但一路上总有一些人放大音响唱歌,“有些人音响放得特别响,走过去感觉地面都有点震感,真的很担心对孩子的耳朵不好。”王先生直言,海滨公园、华发健身广场等地方均有不少人喜欢用麦克风、高音喇叭唱歌、跳舞,“虽然在公园娱乐无可厚非,但为啥不能调低点音量呢?”
羊城晚报记者走访野狸岛发现,刚进入野狸岛时,就有不少市民聚集跳舞,声音较大,但尚可接受。沿途一路有二三个点有人“布点”唱歌,声音较响,由于路小,一些家长捂着孩子的耳朵匆匆而过。其他公园也不时可以见“文艺青年”弹唱,跳广场舞、放大音量更是普遍现象。
有唱歌者直言:“跳舞唱歌有益身体健康,对我们中老年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好。”还有人认为,音乐就是要大声才好,这样才有活力,才有气势,他们甚至还会邀请围观的人一起加入进来。
困境:管理存在盲区
抱怨公园太吵的王先生直言,自己对此曾经投诉过,但投诉无门,“根本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家住新香洲的沈女士称,公共场合噪音扰民不是个新问题,自己也时常被广场舞所扰,“向小区物业反映过,对方表示不在工作管辖范围中;曾向居委、城管、环卫等部门投诉过,没啥效果,城管、公安等部门的人来时,跳舞的人收敛了一些,等警察一走,马上又恢复音乐‘轰炸’。”
记者发现,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有学者分析称,对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处理牵涉到不同的部门,多个部门负责导致存在一些盲区,加上有些管理涉及部门联动,若是联动机制欠缺或是沟通不畅,就会导致市民屡屡投诉也得不到解决。
建议:修订法规规范
今年珠海“两会”期间,曾有政协委员关注到“广场舞扰民”现象,珠海市政协委员邱玲称,曾有问卷调查显示,音量太大是多数网友公认的广场舞扰民祸首,近6成珠海网友希望能出台相关措施进行规范管理。“投诉环节缺失,目前每晚10时至次日6时的管制时段,相关投诉都由警方跟进处理,但在广场舞最活跃晚上7-10时的非管制时段,就只能由各辖区的作风办处理,而作风办没有执法处罚权,只能进行协商,解决起来有点尴尬。”
珠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公安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据统计,2013年以来,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共接处广场舞扰民警情87宗,均由民警现场进行警告处理。
有官员称,由于声音是否达到噪声标准须由环保部门予以认定,公安机关往往没有直接证据来判定“唱歌跳舞”是否为“噪音”,且予以罚款的前提是警告后不改正的,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有效处理;而法律法规此类行为未予明确规定,是“唱歌跳舞”扰民治标不治本的根本原因,“建议对《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予以修订,明确对诸如广场舞音乐之类的公民日常生活噪音的活动时段、活动区域及音量标准。”
他山之石
新加坡:管理有详细规定
新加坡地小人多,控制建筑噪音、交通噪音和小区内生活噪音,都面临更多挑战。新加坡对噪音污染的管理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对建筑工地有特殊时段的音量限制,如遇邻居家噪音过大,可以投诉,会有专人管理。不过居民之间互相体谅的观念对解决问题非常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