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执法责任清单年底前建立

21.09.2015  10:07

  翠香中队的志愿警察为办理户籍的群众提供咨询。

  2015年底前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旅馆和印章业等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村居警官”工程今年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明年实现全程网上流转、无犯罪记录社会查询制度明年底前建立……珠海公安各项改革工作将从今年开始全面深化。

  日前,珠海出台了《珠海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争创全国先进公安机关的实施意见》和《珠海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争创全国先进公安机关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时间轴为纽带、以责任链为核心,全力推动7大领域32项试点项目的改革,受到公安部改革办的肯定。

  据了解,珠海是全国同时被确定为公安改革综合试点与公安部改革办联系点的3个城市之一(分别是珠海、西安、包头),也是广东唯一的试点城市。

  按照计划,珠海将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全程督查考评、突出全体参与,力争到2017年建立珠海特色、对接港澳、全国一流的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国际化、科学化现代警务模式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将珠海公安打造成为全国先进公安机关,将珠海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权力运行

  案件办理信息可在网上查询

  执法权力的规范化是此次公安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珠海从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完善人权保障制度等多个层面着手,努力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实现公平公正。

  针对各警种部门刑事执法办案标准不统一、多头对口检察院、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等问题,早在2013年,珠海公安就按照“侦查继续、监督提前”的基本定位,整合质量把关、审讯攻坚、深挖扩线、执法监督、打防调研等职能,成立案审部门,先行探路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珠海公安案审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权力运行。

  按照计划,2015年底前,珠海将借助信息化手段,继续完善大监督格局,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过错、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的责任体系。

  珠海还将继续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制定实施《珠海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办法》、《珠海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执法制度,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推动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珠海特色的法治公安建设。

   行政服务

  旅馆业等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

  以前办理港澳签注续签,即使提前在网上申请,最快也要等7个工作日。如今通过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市民签注只需5分钟,成为珠海公安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的最佳写照。

  在此次改革中,珠海聚焦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从行政审批、户籍制度、人口服务管理和边防出入境、消防监督、交通管理等7个方面着手推出一揽子惠民措施,让群众得以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速。珠海调整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对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其他行业改为备案制,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人口服务管理不断优化。珠海将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紧跟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联网查询对比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边防出入境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珠海将争取试点与港澳边检机关“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与此同时,推动外国人144小时免签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队伍建设

  拟推进警察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从全国的层面来看,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仍有待解决。珠海从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先行先试、创新警察教育训练模式、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5项措施着手,完善队伍正规化建设新制度。

  珠海市公安局改革创先办副主任谭代雄表示,当前,珠海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繁重,传统的公安民警“上班+值班”模式已不复存在,公安机关“5+2”、“白+黑”、24小时全天候运作已成为工作常态。“但与工作量大、风险高的职业特征相比,基层民警的晋升空间却相对有限,职业保障制度也有待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甚至造成部分民警流失。

  根据计划,珠海将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推动珠海市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层次,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努力拓宽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

  实行该项改革后,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勤务类的警察,即使不能晋升领导职务,根据一定条件和现实表现,在待遇上也会有相应的增加,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压职压级问题,为进一步推动警务机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同时,珠海也将研究出台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并在两年内制定实施吸引和留住公安机关高精尖人才的特殊政策,建立人民警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另外珠海还将探索建立政府全额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力争到2016年底制定出台珠海市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

  改革更加注重系统推进

  ●方案涉及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新机制、开创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健全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新体系、优化公安行政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强化智能公安新支撑、完善队伍正规化建设新制度、拓展警务改革新平台等七大任务,基本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层面和领域。

   改革更加注重综合配套

  ●珠海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全局出发,首次以党政统筹的方式对公安改革进行整体设计,更加注重与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

   改革更加注重问题导向

  ●珠海对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破题,不仅是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警务保障的改进和完善,也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责任、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调整,确保改革沿着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

   点评

  公安部改革办副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樊京玉:

  珠海将为全国公安改革探索可复制经验

  珠海作为全国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城市,其改革举措不仅着眼区域自身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需求,也承担着为全国公安改革探索、示范的重任。公安部改革办副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樊京玉表示,珠海公安历来重视改革,此次深化改革具有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特点,其目标、方向、重点与当前公安改革精神高度一致,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珠海特色,将为全国公安改革的深化探索出可复制、可示范的先进经验。

   党政统筹推动改革为全国首例

  在樊京玉看来,珠海被公安部确定为公安改革4个综合试点地级市之一,既是对珠海公安前期改革探索的肯定,也赋予了珠海公安继续探路破局、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新鲜经验的重任。

  此次深化公安改革,珠海将其置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公安改革创先意见和行动计划,成立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公安改革创先领导小组,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公安改革创先工作会议,“这样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在全国尚属首例。”樊京玉说。

  他指出,《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将公安改革的指向聚焦在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着力建设法治公安三个重点,“珠海出台的公安改革创先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其目标、方向、重点与中央确定的公安改革意见方案高度一致,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珠海特色,其中一些项目在全国范围来看更具有前瞻性。

   珠海举措具有系统性针对性

  珠海公安改革的方案,以困扰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难题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的应对举措,具有系统性、针对性。

  “从改革的内容看,珠海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新机制、开创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健全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新体系、优化公安行政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强化智能公安新支撑、完善队伍正规化建设新制度、拓展警务改革新平台等七大领域,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层面和领域,既有公安管理体制的改革、又有警务运行机制的完善,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又回答了基层关注的问题,既务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樊京玉说。

  他表示,珠海公安在全国率先提出将社会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管理科学化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关键词,这也高度契合了公安部的改革部署,“我们相信,珠海的公安改革创先,在珠海市委、市政府的全面统筹和强力推动下,必将全面取得预期成果,也将为全国公安改革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改革办主任盘展欣:

  珠海要为全省公安机关树立标杆

  珠海有着改革创先的优良传统和良好基础。今年,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和公安部改革办联系点,省公安厅也赋予珠海多项公安改革试点任务。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局中,珠海公安机关应当勇立改革潮头,积极主动探索,力行先行先试,力争多出改革成果,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继续发挥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机关树立标杆。

  要以系列改革创先文件精神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公安改革创先试验田的引领作用,努力为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同时,要将各项公安改革任务与当前各项反恐维稳、打击服务等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公安改革成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点

  五个“突出

  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珠海公安历来有较好的改革传统和基础,近年来围绕民本警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改革成效,在法治公安建设、警务科技创新、公安党建和文化育警等方面走在全国公安前列。

  立足于此前打下的坚实基础,珠海此次改革具有突出党政统筹、突出基层治理、突出法治引领、突出区域特色、突出服务民生等特点。这些特点使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之势,更加行稳致远。

  一是突出党政统筹。珠海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珠海公安改革创先领导协调小组,组建了珠海公安局“改革创先”领导小组及实体化运作的办公室,全面谋划部署公安改革创先工作。另外,还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意见》和《计划》两份公安改革文件,为全国首例。

  二是突出基层治理。此次改革更加注重推进警务和基层治理、社区治理相融合,通过平安指数、村居警官、志愿警察等创新举措,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基层问题、化解纠纷。

  三是突出法治引领。珠海曾率先推进法治公安的建设目标,此次改革也更加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比如,起草《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修订《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写入法规条文,确保改革有法可依。

  四是突出区域特色。探索横琴自贸试验区特色警务体制机制,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机制创新提供试点经验。在下放10项市一级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给横琴分局的基础上,珠海将探索港澳居民在横琴聚居区的新型服务管理机制、外国人管理服务新机制和横琴特色社会治理新模式,营造国际化、现代化的法治环境。另外,结合珠海毗邻港澳的特点,推进国际警务合作扁平化试点。

  五是突出服务民生。对旅馆、典当、印章业行政许可实行后置审批,户籍制度取消婚龄、年龄限制,推动出入境证照自助办证向派出所延伸,这些举措均着眼于服务民生,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看点

  “村居警官”工程今年全面实施

  2015年底前,深化“平安指数”发布应用,推动平安建设机制创新。“村居警官”工程全面启动实施,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紧密融合。

  无犯罪记录社会查询制度明年底前建立

  2015年底前,建立完善公、检、法、司、安全部门犯罪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公检会商制度。2016年底前,建立无犯罪记录社会查询制度、犯罪信息通报机制,开通市级银行查询权限,建立快速止付涉案银行账户途径。

  行政审批事项明年实现全程网上流转

  2016年底前,建成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进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

  珠海公安将建大数据中心

  建设珠海公安大数据中心。筹划建设珠海公安“大数据”中心,建立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信息安全问责机制,全面提升公安科技核心竞争力。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安机关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安内部信息资源整合。

  DNA专业实验室今年建成使用

  2015年底前,DNA专业实验室建成使用;2016年底前,理化、痕检、法警、影像、文检和电子物证专业等全国公安机关重点实验室建成使用。

  横琴公安将获部分市一级公安行政执法管理权限

  采取委托授权或服务前移等方式,赋予横琴公安分局部分市级公安执法和行政管理权限,创新横琴警务体制机制,建立与横琴自贸试验区内设机构相对应、与港澳警方相衔接的警务管理机制,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

  开展国际警务合作扁平化试点

  2015年底前,全面启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办理跨国跨境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试点工作。推动设立国际刑警珠海联络处,深化国际、区际警务合作,建立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境外追逃追赃等相关工作机制。(罗文范 沈文金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