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珠海商品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6个月内

16.03.2016  18:58

南方日报记者今日获悉,根据珠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相关计划,未来3年珠海将严格控制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到2018年,全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保持珠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计划,珠海将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以优化的户型配置引领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将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市、区政府可适当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人才的周转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需求多且无法在3年内实施住房保障的区(功能区),可适当购买商品住房尽快解决。

记者还了解到,为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地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此外,珠海还计划适度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在规划条件许可前提下,适度允许库存房地产项目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