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地税拓宽办税渠道推行“双委托”业务

17.02.2016  17:08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2月15日,珠海市国税局和珠海市地税局携手珠海农商银行试点推出了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简称“双委托”)业务,标志着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等试点地区的临时经营纳税人不仅可以在珠海国税各办税服务厅代开,还可以自由选择珠海农商银行的9个试点网点代开,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就近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诉求。 

  一是“双委托”实现了征纳双方“两个减负”。当前,社会零散税收具有分布广、征收成本高的特点,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需要临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加,由此导致纳税服务资源有限性和纳税人方便办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珠海国地税携手与珠海农商银行开展合作办税,充分借助珠海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多、营业时间长、安全保障优的综合服务优势,进一步丰富纳税人办税渠道,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二是“双委托”实现了国地税业务联合办理。以往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普通发票以后,必须再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发票税款所附征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款,代开一次发票需要跑两个地方,花费时间较长。推行“双委托”业务之后,纳税人在珠海农商银行不仅可以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的国税业务,同时还可以办理税款附征的地税业务,“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与办税成本。 

  为确保“双委托”工作稳步实施,珠海国地税根据“按照程序、防范风险、方便纳税人”的原则,采取先试点、后推行的方式,先在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 

     

编辑:李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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