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珠海市东部龙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业务及“龙光333”等3 艘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珠海市东部龙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增加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的申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业务。
二、同意你司经营“龙光333”(总吨位573、净吨位320、载货量970 吨、主机功率404KW)、“和丰222”(总吨位574、净吨位 321、载货量781 吨、主机功率328KW)、“龙光188”(总吨位496、净吨位277、载货量781 吨、主机功率328KW)等三艘油船,从事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成品油运输(仅适用于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19 年8月31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三、你司在经营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期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 年9 月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海关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海边检总站,拱北海关,珠海海事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市水运处,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珠海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 年9 月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