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时间】珠海市今起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

01.12.2015  13:56
12月1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举行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仪式,并向市民颁发了珠海市首个不动产登记证书。

南方日报讯(记者/白洋)12月1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举行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仪式,并向市民颁发了珠海市首个不动产登记证书。至此,珠海市成为了继中山、广州、深圳、顺德四地后全省第五个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地区。

珠海市国土局局长吴康模在挂牌仪式上表示,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局整合了原国土资源局、市政园林局和海洋与渔业局3个部门负责的相关事项,将负责组织拟订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羽海生表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对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业务上看,不动产登记中心较以往增加了海域、林地两项不动产登记工作,未来海域和林地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再颁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从工作时效上看,以往海洋和林地的不动产登记,须经省、市多个职能部门转手才能完成,办理时间较长,现在所有的登记工作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六问珠海不动产登记: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答:就是将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行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二是统一的登记簿册;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

2. 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到哪个部门办理?

答: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我局下属单位,负责承办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区分中心办理。

3.问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答:不需要。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4.珠海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哪些不动产登记事项?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地役权和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另外,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由原主管部门办理登记,5年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5.珠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和其他城市比进展如何?

答: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列入市委重点深化改革任务和市政府重点工作。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列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成为继中山市、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顺德区后,全省第五个颁发不动产权证的城市,走在全省前列。

6.你局作为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下一步如何强化管理?

答:土地、房屋、林木、海域等产权登记是个老话题,但将上述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整合到国土部门,建立起以土地登记为基础平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则是个新任务,在我市乃至全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我们要在确保各项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实现登记不断、秩序不乱的前提下,①要苦练内功,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拿出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②要强化培训学习,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③要梳理我市土地、房屋、林木、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尽快研究起草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法规;④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实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无缝对接。

一图读懂珠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