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珠海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的决定

14.04.2015  19:01

粤教督〔2015〕2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审核验收,珠海市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标准。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决定授予珠海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珠海市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深化教育现代化实践,彰显区域特色,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加大教育开放,不断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为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