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立首批“法律维权妇女之家”

18.06.2015  17:54

珠海首批“法律维权妇女之家”揭牌。

  

  6月16日上午,珠海市妇联在金湾区司法局举行首批“法律维权妇女之家”揭牌仪式,省妇联副主席许红出席,省妇联权益部长杨世强、珠海市妇联主席玄阳、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徐正泉,以及市、区妇联、司法局代表共40人参加。
  许红充分肯定了在司法部门建立法律维权妇女之家的做法。她指出,珠海市妇联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建立法律维权妇女之家,是我省妇联维权工作的首次尝试。司法部门拥有雄厚的法律人才资源和良好的工作平台,珠海市妇联充分发掘利用这一优势,向司法部门借势借力借平台,把妇女之家建在司法部门,既能依托司法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法律维权工作,又能发挥妇联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服务。两家的强强联手,必将使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更加坚固,使妇联品牌阵地“妇女之家”做得更为扎实有效,使司法维权服务的新成果能惠及更广大的妇女群众。她希望,首批法律维权妇女之家能够围绕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紧紧把握住联系和服务妇女这一工作生命线,不断加强司法部门和妇联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让更多妇女儿童和家庭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珠海市妇联要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积极探索出更多的维护妇女权益与促进妇女发展的可复制的有益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特区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玄阳介绍了法律维权妇女之家的成立概况、功能和作用,表示要充分发挥好这个阵地做好全市妇女的维权工作。她指出,珠海市首批3个“法律维权妇女之家”是在金湾区司法局、斗门区司法局、香洲区人民法院建立的,其目标任务是为了紧紧围绕珠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推进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中,将妇联工作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妇女维权较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在具有本地特色的“2+3”社会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殊作用。她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珠海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海经济特区建立35周年。珠海市妇联将继续探索,发挥珠海市法律维权妇女之家在三个行政区专业维权的优势,带动315个村居妇女之家,在畅通基层妇女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所作为,为建设平安珠海作出贡献。
  “法律维权妇女之家”的建立有4项要求:一是要有专门或共用的场所,如党员之家、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调解场所等。妇女之家负责人为单位的女负责人,小组成员为工作在一线的女法官、女司法干部。 二是要发挥“宣传、调解、研判、援助”功能,把本职工作与妇女工作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要将妇女维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调解与审理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发展角度来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建立“绿色讼诉”渠道,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三是要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立足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女干部在信访接待、诉讼调解、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优势,与妇联深入社区、学校、工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爱心帮扶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要在妇联组织的协调下,每季度对妇联收集到的辖区村居妇女之家妇情进行梳理、排查和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稳定因素,定期对辖区村居妇女之家开展业务指导。
  期间,省妇联一行还到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珠海站)开展调研。(珠海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