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10.12.2017  15:13

  近日,珠海市环保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机动车排气专项执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等,采取了多项强化措施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今年1-11月,珠海市共淘汰黄标车1018辆,以114.5%的完成进度,提前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部署打击重点对象为黄标车、黑烟车、渣土车及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地区为香洲主城区,以及吉大、前山、唐家、斗门、高栏港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为机动车出行高峰期及重型运输车辆运营时期,重点整治路段为情侣路、迎宾路、人民路、梅华路、九洲大道、S272全段、G105珠海段等城市主要道路。

  12月8日,珠海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暨南大学附近路段、金鼎附近路段进行了机动车排气道路专项抽检,在珠海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在当天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共检测机动车13辆,其中2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不合格(包括1辆黄标车)。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暂扣其行驶证、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维修,车辆维修后到市环保部门进行复检,待复检合格后再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该黄标车,公安交警部门已现场责令限期报废。

  据介绍,目前存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情况,主要为燃油品质参差、车龄老化和车主维护保养意识不强等。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市环保局采取了多项强化措施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针对重点区域,珠海市环保局对机动车排气专项抽检,将多家规模化运营、使用频率高的城市公交、出租、客运、运输等营业企业车辆的停放地作为重点抽检对象之一。在对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等停放地的在用公交、重型柴油车和牵引车进行的抽检中,检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间的机动车出行规律,珠海市环保局还对重点路段进行了机动车排气专项执法。日前,该局在S272白蕉路段与沿海高速公路交汇处开展了泥头车、中型和小型运输车专项抽检执法,在前山路开展了冒黑烟车辆和排气污染严重车辆检查,对排气污染物不合格车辆现场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行驶证、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维修,车辆维修后到市环保部门进行复检,待复检合格后再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此外,珠海市环保局还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并于7月份起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对筛选出符合现场调研要求的工地、园区、港口、合作社80多个进行了打桩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信息进行了采集,正在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监管平台。下一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清单估算及特征分析,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对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