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放宽落户限制: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申请落户

04.07.2020  14:41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鹤林)为破解新冠疫情对人才流动、复工复产影响,激发城市发展新活力,7月3日下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记者获悉,珠海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落户;珠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可落户珠海。该《通知》目前正征求各用人单位和人才意见建议。

  珠海2018年出台实施的“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通知》提出,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本科毕业五年内的人员来珠海,可实现先落户后就业。

  《通知》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条件。此前,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通知》拟放宽为: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珠海还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如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为扩大全市技能人才引进渠道,《通知》提出,珠海市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合格的人员,以及经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认定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

  为帮助珠海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稳定蓝领工人,《通知》拟将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责任编辑: GD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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