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法院开通“邮寄立案”服务??
珠海斗门法院开通“邮寄立案”服务??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9月24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刘洁琳 胡燕君 谭炜杰)近日,斗门法院分别与多家律师事务所达成了“邮寄立案”诉讼服务协议。今后,属于斗门法院管辖的民事、商事及执行案件,隶属上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通过邮寄立案方式进行立案,无需本人前往法院。法院提供邮寄立案诉讼服务,这在珠海尚属首次。
据斗门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介绍,“邮寄立案”是指律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法院,法院依法审查后,给予办理立案手续,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或双方约定的送达方式向律师方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立案法律文书,律师无需到法院立案大厅即可办理立案手续的立案方式。
此外,法院在提供“邮寄立案”服务的同时,仍然保留“来院立案”服务,律师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邮寄立案”的案件范围包括:斗门法院管辖的民事、商事及执行案件,但诉前保全案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系列案等案件除外。
关于立案流程,除了不用亲自到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外,邮寄立案与现场立案的流程并无太多差别。但与法院签订协议的律师事务所需确保立案材料的真实性,一是要确保起诉书(申请执行书)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均是当事人亲笔签名盖章或捺指模;二是确保身份证明材料、证据等材料的复印件是原件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若律师事务所存在利用邮寄立案进行虚假诉讼、利用邮寄立案进行恶意诉讼、多次不配合法院提交诉讼费已缴纳凭证等工作的情形,法院可以中止邮寄立案服务。律师每一次邮寄立案均需填写邮寄立案承诺书,确保立案材料及当事人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否则律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斗门法院副院长林和利表示,开通“邮寄立案”诉讼服务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珠海市律师事务所大多集中在市区,而斗门距离市区较远,往返一次近80公里,立一次案需要耗时半天,采用“邮寄立案”可以实现足不出户完成全部立案手续,为律师提供了一条简便快捷的立案途径。在为律师提供便利的同时,还可以使法院立案工作更具机动性,借助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法院立案人员节省大量审查材料的时间,同时可以根据忙闲情况合理调配工作资源,集中力量服务到场立案人员,在闲暇时间对邮寄立案材料进行审核,有助于提高法院立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林和利透露,今后将进一步扩大邮寄立案的适用对象,达到更好的便民效果。
据了解,首批与斗门法院达成了“邮寄立案”诉讼服务协议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四家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