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荣膺“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 为全省唯一获评城市

05.06.2016  17:07

6月5日,第45个国际环保日之际,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珠海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大会颁发的“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成为广东省唯一获评的城市。

据了解,“中国生态文明奖”是我国设立的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方面的政府奖项,也是目前我国级别最高的生态文明专项奖之一。本次评选是该奖项设立以来的首次评选,颁奖典礼共表彰了珠海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9个先进集体,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王玮等33名先进个人。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庆明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为珠海市获奖单位代表接受了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奖牌和荣誉证书。

据介绍,“中国生态文明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此次评选根据环境保护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办法(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地各部门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初评、评委评审等过程,评选出最终结果。

珠海是广东省唯一一个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的城市,其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得到多部门领导专家的高度评价,并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记者获悉,未来珠海市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创建主力军作用,巩固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创建合力,携手推进珠海市市、区、镇三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争创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据介绍,本次颁奖典礼由环境保护部主办,在“六·五”环境日举行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