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获选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综合试点

13.03.2015  12:42

  记者12日获悉,经中欧双方联合评审,珠海成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综合试点城市,是全国两个综合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东唯一入选城市。记者了解到,珠海综合试点覆盖城市紧凑发展规划、清洁能源利用等9大领域共27个试点项目,将努力争当低碳生态发展的示范。

  据介绍,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是落实《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的务实合作,是我国与欧盟开展的“中欧低碳、城镇化和环境可持续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于2014年6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为期4年。

  记者了解到,这次全国仅有珠海、洛阳入选综合试点城市。另有常州、合肥、青岛、威海、株洲、柳州、桂林、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等入选专项试点城市。

  珠海综合试点的范围包括城市紧凑发展规划、清洁能源利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水资源与水系统、垃圾处理处置、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绿色产业发展等9大领域共27个试点项目。

  当前,珠海正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国际宜居城市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认为,珠海有着良好的生态基础,把珠海作为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综合试点示范城市,不仅能够提升珠海生态发展水平,也可为国内其他城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在考察珠海之后,欧盟驻华代表团欧盟合作处处长葛兰森表示,珠海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欧盟将创新合作方式,努力将欧洲更多的低碳生态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技术、管理经验和合作伙伴引入珠海,推动珠海低碳生态发展。

  珠海市有关部门表示,将全力以赴推动低碳生态合作项目建设,努力争当低碳生态发展的示范。(罗文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