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行政诉讼案件 下月起将集中管理

23.09.2015  18:54


珠海行政诉讼案件  下月起将集中管理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  实习生郭斯烁报道  昨日上午,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宣布,10月1日起,除香洲区人民法院、金湾区人民法院外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原由香洲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人民法院、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三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金湾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金湾区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叉至香洲区人民法院管辖。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不实行集中管辖,各区法院原有的行政审判庭保留。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表示:“珠海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司法审判区与行政管理区相对分离,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是进一步发挥行政诉讼功能的切实举措。”全市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就会建立起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就会让“民告官”的立案与审判更加顺畅,从而推进珠海市“一流法治环境”的建设。

 

(作者:陈婕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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