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警方扣押"名画“丢失:画作失踪 缘于责任失踪

29.04.2015  19:42
延伸阅读:
  • 警方扣押“名画”丢失 当事人索要26年被称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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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孙某龙携带名画上广东,却被警方以走私的名义扣押。在证实并非走私后,警方却并不归还画作,被追索之下,警方告知,画已遗失,且是赝品。事经央广网扩散,27日晚上珠海警方公开回应称:珠海市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一直以来都没有回避该案,认真开展了各项调查核实工作,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商。 

    @中国之声苏扬  V置评颇有神来之笔:“今日后峰焦点一:珠海警方无由暂扣两幅名画26年,至今不予返还。  一幅是李苦禅的鹰,一幅是吴昌硕的梅花。警方称,画已经丢了,丢之前鉴定过,是赝品。当事人坚称是正品。警方说,你能证明丢失的那两幅画是真品,我们就赔你。”

    鉴定画作的真假,几乎成为无解的方程。警方要宣称这是伪作,除了真相可疑的广州鉴定一说,并无更多的证据。两方对空争辩真假,而警方的分辩,在舆论场上很难收获理解与同情。

    东西遗失于警方,但从警方公布的资料来看,这问责还无法落实。对此,孙某龙多次向当地提起诉讼,却总被当地法院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案件无人受理。为何不能立案,网友的疑问迅速升温。

    类似的事件发生却总给人熟悉的感觉。@网易北京市网友何立言亦有同感:“前不久有一则报道说,吉林人于润龙,在12年前被警方扣留了46公斤黄金,至今讨要未果。这类事情,通常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同样的桥段:涉嫌走私,没收物品,宣告物品不见。更为离奇的是,同样无法追究到当年的经办人,其最近消息,据说于润龙将获得以没收当年黄金价格标准获得国家赔偿,如果不出意外,在珠海警方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其最终结果也当是参照国家赔偿标准了事。

    检索此类新闻,网上还有许多。有媒体报道称,徐继畬后人捐赠文物换城市户口,26年后仍是农民,文物却下落不明;滑县村民祖传古董被镇文化站借走30年下落不明……这所有遗失的东西,似乎都遗失在真空里,无人需要对遗失担责。

    当然,也有网友会指出,最后总会由国家赔偿来做冤大头。国家赔偿自然是纳税人埋单。然而,这林林总总的权力部门主导的遗失案件,或是导致公民几十年追讨无果,或是国家承担巨额赔偿,所凸显的不仅是职能部门管理的漏洞,还侧面证明权力部门为恶的隐性,为恶的巨大。除了诉诸法制的严苛与管理的周全、责任的明晰,类似的遗失无可追问之事再无根治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