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警方破获两起飞针杀人未遂案件

10.01.2015  13:34

  广东新闻网珠海1月9日电 (邓媛雯 陈彦儒 胡春)两起飞针杀人未遂案件正式宣告破获,珠海市公安局8日晚上公布,警方日前已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6月29日晚,珠海市斗门区发生一宗一名3岁小女孩被“飞针”射中头部后昏迷的案件;去年12月30日下午,27岁的湖南籍女子蒋某红在该市南屏步行街又被“飞针”射中背部衣服,蒋某红没有受伤。

  “6.29”案件发生后,珠海市公安机关立即成立多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大量调查和缜密侦查,专案组于2015年1月6日,在广西柳州市和广州市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51岁的广西柳州籍女子瞿某、及41岁广州籍男子司徒某凯。

  经初步审查,2013年底瞿某找到司徒某凯,让司徒某凯“教训”其前夫的现任女友蒋某红,并支付给司徒某凯12万元酬金。司徒某凯私下购买了弓弩及由针头、针筒和尾翼组装成的“飞针”,并从广州驾车来到珠海跟踪蒋某红,于2014年6月29日晚,在斗门图书馆附近使用弓弩向蒋某红发射“飞针”,未射中蒋某红,但误伤了一名路过的三岁小女孩。

  去年12月30日,司徒某凯又从广州来到珠海,于当日下午在南屏步行街再次用同样手段对蒋某红实施作案,因“飞针”射中蒋某红背部衣服,蒋某红没有受伤。经鉴定,司徒某凯两次作案射出的“飞针”内均含有化学药品“琥珀胆碱”。

  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系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有明确作案目标的个案,案件相关情况在进一步审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