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评选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珠海在社会治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好的经验。图为北师大珠海分校志愿者陪社区孩子做手工。
珠海是全国首个以镇街为单位每天发布综合平安状况量化指数的地级市。图为平安指数。
珠海市建立了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把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等有机结合。图为斗门区莲洲镇东滘村的绿水蓝天。
全力创新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幸福珠海。22日,珠海以“三会合一”的形式,同时召开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珠海市社会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年会、“2015年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下称“培育行动”)总结交流会。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时期珠海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情况,研究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工作,进一步明确珠海推进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路径,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珠海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社工委主任赵建国出席会议,珠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英主持会议,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社管部部长赵彦庆在会上作全市社会建设工作报告。此外,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政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韩冬雪,中山大学中外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黎红雷,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岳经纶也参会并作主旨发言。
回顾“十二五”,珠海始终如一坚持和谐发展,着力探索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注重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率先启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颁布了《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等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地方法规规章,基层治理、扶持培育社会组织体制初步完善,幸福村居社会治理工程取得实效,社会治理创新亮点突出。可以印证的是,珠海四次登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两度问鼎中国最宜居城市,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排名第一。
“十三五”时期是珠海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珠海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珠海指明了目标方向。
作为先行先试、改革开放的特区,珠海已经提出,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阔步迈进。推进社会建设也要为这个目标服务。基于珠海的发展基础和现实能力,依靠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努力,到2017年,珠海要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实现“发展民生事业的排头兵、创新社会治理的先行地、社会建设法治化的实验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的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海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和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的重要一年。据了解,珠海市委社管部已统筹制定了2016年社会治理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出台社会领域制度建设规划意见等10个方面。
22日,为期半年的“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也圆满收官。
本次活动由珠海市委社管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指导,南方日报社主办、南方日报珠海新闻部承办,旨在进一步凝聚社会智慧,激发社会活力,助推珠海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活动聚焦政府治理、社会组织、基层治理三大领域社会治理创新,经严格的案例征集、项目初审、公众投票、孵化提升、多方联合评审等环节,从96个征集案例中评选出了15个最佳案例和15个优秀案例。活动还评选出了10名创新人物。
赵建国表示,活动本身及最终的评选结果,均很好地反映了珠海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的总体水平,生动体现了社会协同、多元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
政府治理类
平安指数
(主创单位:珠海市平安办、珠海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日起,珠海在全国率先通过报纸和网络媒体每日发布以“镇街”为单位的平安指数,包含万人违法犯罪警情指数、万人消防警情数、万人交通警情数3项。根据每个镇街每天的综合得分,分“蓝、黄、橙、红”进行四色预警。在此基础上,珠海建立了集研判、预警、督导、问责、动员“五位一体”的平安指数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基层党委政府统筹、各部门协同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
全国率先实行“两法衔接”地方立法
(主创单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1月1日起,珠海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正式联网运行。2015年3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2012年以来,珠海市检察院共审查平台案件21676件,抽查行政执法案件600余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查处职务犯罪8件8人。
珠海市社保费地税、人社、财政三方协作平台
(主创单位:珠海市地税局)
2014年9月,珠海市社保费地税、人社、财政“三方协作平台”运行,社保增减员信息和参保基本登记信息传输时间由原来的2天变为“实时传送”,到账时间由原来的3-7天提升到“实时到账”。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授齐延信表示,该举措是“以人为本,问题导向”的典范,是社保基金高效准确的“安全管家”和执法部门便捷的“阳光政务”。
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导向机制
(主创单位:珠海市财政局)
近年来,珠海先后出台多个办法,建立起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饮用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障机制。
在对水源保护区扶持方面,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专项资金,今年1月1日起由原每年5000万元增至8500万元。其中7500万元为补偿性部分,1000万元为激励性部分。
金湾社会治理“三平台”共治
(主创单位:金湾区委社管部)
2014年6月,红旗镇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成为金湾社会治理“三平台”(社区服务实体平台、言论平台、活动平台)的首个载体。
通过打造社会治理“三平台”,该区逐步形成了服务项目有载体,言论交流有依托,活动内容有抓手的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了镇村基层治理体系、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下一步,该区将依托红旗镇的“三平台”现实样本,加速全区社会治理建设。
社会组织类
“天使的翅膀”——外来工子女成长关怀计划
(主创单位:珠海市关爱协会)
2014年8月,珠海市关爱协会承接了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天使的翅膀——外来工子女成长关怀计划”。一年来,项目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帮助10个有心理困惑的学生走出阴影;开展了主题性小组工作共222节,累计服务3759人次。
“邻里计划”志愿服务进社区
(主创单位: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4年7月,由团市委指导、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的“邻里计划”志愿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开展首期试点。该项目首创“清单式”自选服务模式,由专项组成员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以预告调查的方式,让社区居民提前了解服务内容,并通过征集评选明确社区居民需求,以此为导向设计服务活动。
珠海首家“工友驿站”
(主创单位:珠海市总工会、珠海市香洲区总工会、珠海市豫德社工服务中心)
2014年5月,珠海市首个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中心——豫德工友驿站成立。该驿站通过“三工”(工会+社工+义工)发展模式,为珠海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社会公益服务。
大爱之行——“长者欢乐在线”社工服务项目
(主创单位: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
2014年8月,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承接了“长者欢乐在线”项目,为珠海市拱北将军山社区的800多位老人提供生活服务。该项目分为“线上”和“线下”两部分,前者包括“线上问安”和建立健康档案;后者分为常规服务与个性化服务,包括“数码养成计划”、“长者兴趣乐园”等。
横琴创新型消费维权体系
(主创单位:珠海市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
在珠海横琴,市民遇到消费纠纷,可直接诉诸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下称“横琴消协”)介入调解,调节不成功可申请获得先行赔付,再通过仲裁方式免费解决纠纷。目前,横琴消协已建立50万元的先行赔付资金池,可先行代付5000元以下的消费赔偿。
基层治理类
香洲社区体育公园建设
(主创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从2012年开始,珠海市香洲区利用区内未经充分绿化的边角闲置地块和尚未充分利用的街头山边绿地,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了以大镜山社区体育公园为代表的58个集绿化与体育健身于一体的新型公园,将一个个城市“黑点”变成了宜居亮点。
斗门农村内置金融合作社
(主创单位: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新环村是珠海市斗门区有名的水产养殖村。因面临生产环节单一、农户贷款难等问题,农民经常赚少亏多。内置金融合作社的成立为解决这些难题提供了新的手段。
去年7月,新环村建立了斗门区新济水产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社员内部封闭性贷款,以资金合作带动养殖户的“全过程参与”和“全要素合作”,合作社增强了农户与市场的对接和谈判能力,实现了产业发展和村民收入提升的良性循环。
“数字高新”网格化综合服务指挥中心
(主创单位: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
今年7月,珠海市高新区“数字高新”网格化综合服务指挥中心投入运行,搭建了网格化服务、数据共享、视频监控三大平台。中心实现了社区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提升了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技防村居”建设
(主创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从2013年起,珠海市公安局制定了“技防村居”三年推进计划,今年技防村居覆盖率将实现100%。通过加强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周界防范等技防设施在农村地区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村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辖区案件发生量大幅减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翠香社区治理“五社联动”模式
(主创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
2013年以来,翠香街道发起成立了全市首家镇街层面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督导平台“翠香领航”,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工当主力、高校社团提供辅助、社会力量共同协作的“五社联动”格局。该街道发起的社区公益项目认购会,在全国首开了社区服务项目不用投入财政一分钱、全部由社会企业资助的先河。
专家说
我一直关注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也一直关注珠海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改革创新。珠海的探索、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本次评选出来的案例彰显了顶层设计的理念,突出表现为始终贯穿协同治理的价值理念、以保障基本民生为指标为前提、以提高公共服务品质为依托,实现政府掌舵、社会划桨的良性互动格局的改革逻辑。
珠海以新兴的社会组织不断开辟管理事业和公共事业的渠道,充分体现了从管到治的主体多元化内涵。因为管理和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有一个质的过程。管理是单方的管理实践,而治理却是政府与社会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实现民众参与,更好体现民众幸福的一种治理方式。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政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韩冬雪
珠海的发展路径完全符合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
近几年来,珠海全力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以社区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方向正确、措施扎实、经验丰富,社会治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具有极大的创新意义和示范作用,应该扎实地坚持下去。
——中山大学中外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黎红雷
珠海在社会治理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非常好的经验、有非常强的推广价值。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概念,意味着要改变过去粗放式、经验式的管理风格,要重视规则、程序、手段、工具在社会治理的运用。
社会治理的目标不是简单地维护社会稳定,而是推动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是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地方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治理牵头统筹部门(即“统筹者”),构建完善的社会建设体系,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福祉。珠海这些年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得以不断进步,关键就是有一个稳定的、强有力的社会管理工作部。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岳经纶(陈晓 林群贤 崔森 王荣 李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