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活动
区院领导高度重视立案监督工作,特别是省市检察院决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后,检察长亲自部署,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出要求,表明了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态度,分管检察长直接领导和指导侦监科落实各项工作。
二、稳扎稳打开展专项活动
一是将原由反渎部门管理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移交侦监部门,并由专人查阅、梳理、分析行政执法动态,注意发现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并督促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线索备案审查和追踪;三是积极同公安、工商、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海洋渔业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联系沟通,要求对2011年1月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报该院备案,并对这些案件逐一进行审查。
特别重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事特办,优先办理。如2014年珠海市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政府在收回土地工作中,对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因政府不能满足无理要求造成上访、闹访等应当怎么办的问题。金湾区院为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专门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由侦监科就金湾区代耕农及养殖户的基本情况,以及引发的经济社会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入的调研,完成题为《关于金湾区代耕农和养殖户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关于金湾垦区部分养殖户侵占国有土地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两份调研报告,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为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和找到了依法处理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方法,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
今年4月,该院在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备案材料时,发现由金湾区国土局于2013年12月31移送公安机关的杨大光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下落不明,遂进行追踪。经向金海岸派出所了解,由于该所缺乏此类案件的查办经验,加上警力有限,查办进展缓慢,侦查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了摸清情况,该院到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现场查看发现,山林破坏严重,山体被开挖得支离破碎,所以意识到这是一宗是典型的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于是及时与该所办案干警研究案情,制定侦查方案,并于2014年4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杨大光抓获归案,5月19日提请该院批准逮捕。在审查批捕中,侦监部门发现该案证据薄弱,既不能完全证实土地被破坏的程度,亦不能完全证实破坏均系上述犯罪嫌疑人所为,是否批准逮捕出现意见分歧。为此,该院检察长亲自调案审查后指出,本案虽证据薄弱,但可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统一了要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思想,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随后侦监科与办案机关共同认真研究,拟出了详细的侦查取证提纲,同时由于此林地被破坏是基于挖山取土出卖的动因且被挖走出卖了大量沙石土,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于是口头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采纳了该院建议。、
(编辑:杨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