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年级班主任涉嫌猥亵女生 强迫看成人视频
[ 摘要 ]马女士称,小琪告诉她,1个多月前,每天下午5点半放学之后,李某将小琪单独叫至办公室,强迫其观看成人视频及淫秽色情图片,并要求其与李某同坐一张办公椅。
涉事老师李某被警方带走。
李某的电脑里存在指向明确的淫秽搜索记录。
19日,深圳宝安区景山实验学校老师李某被家长举报涉嫌猥亵至少两名女生。20日上午,家长在校内报警后,警方来校将刚在上课的李某带走。当日下午,警方称以猥亵儿童罪将李某进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暴雨冲洗过后,位于宝安福永的景山实验学校操场又热闹起来,19日上午放学后,12岁的小琪(化名)再也没有回到这片操场,以及她熟悉的六年四班。据家长反映,小琪一个多月以来频繁遭到50来岁的男班主任李某的猥亵,在对方的多次威逼利诱后,她再也不敢回到学校。
与小琪存在同样遭遇的还有同班13岁的小陆(化名),父亲陆先生表示女儿此前多次被李某强留办公室观看淫秽色情视频与图片,并遭肢体抚摸。
女生不愿回校
昨日上午10点,小琪的姨妈马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因为外甥女的家离景山实验学校较远,因而一直寄居在自己家中。19日中午1点半,本该是上课时间,马女士突然接到班主任李某的电话,对方告知称小琪没来上课,人一直未出现。心急如焚的马女士挂完电话后迅速打探寻找,最终在福永某工业园门口找到逗留校外的小琪。
据马女士介绍,对于为何迟迟不去学校,小琪回答说,班主任李某之前多次声称要给自己买部手机,19日中午告知手机已经买好,要送给她,但是自己不愿接受,因而不想回校。对于背后的隐情,小琪当时并未吐露。但马女士瞬间察觉其中似有不妥,据她介绍,当时将小琪送到学校,与班主任李某沟通时,对方解释称小琪或许与班上同学发生矛盾,并要求马女士先行回去,小琪则单独留下。
称多次遭猥亵
李某的要求并未得到马女士的应允,据后者介绍,当时觉得小琪不上学或另有隐情,因而决定带小琪回家。回到家后,马女士才耐心问起其中详情,在她的劝导之下,小琪开始吐露隐藏已久的心声。
马女士称,小琪告诉她,1个多月前,每天下午5点半放学之后,李某将小琪单独叫至办公室,强迫其观看成人视频及淫秽色情图片,并要求其与李某同坐一张办公椅。此后小琪被多次叫往办公室,见小琪不敢反抗,色胆渐大的李某开始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及下体。随后,又多次说一些带有性倾向的污言秽语,并告知女童“戴避孕套做爱是不会怀孕的”等不堪入耳的言辞。导致现在小琪不愿意回到学校上课,一见到李某就即刻避而远之。
还有其余受害者
与小琪存在同样遭遇的还有13岁的女生小陆,昨日上午,小陆的父亲陆先生透露,女儿去年9月升至小学6年级后,李某便成为六年四班的班主任。陆先生称,大约一个月前,女儿小陆便告诉自己李某想送一部手机给她,当时虽然察觉送手机已经超出单纯的师生关系,但因女儿并未告知隐情,加上平时做生意太忙,因而没有详问。之后发现女儿每天放学后都是七八点才回到家,19日逼问下才知晓女儿多次被李某强留至办公室遭猥亵。
“除双休日外,一个星期至少4天是晚归的,知道女儿的遭遇后我恨不得冲过去将他(指李某)狂揍一顿”,陆先生这样描述自己愤怒的心情。至于为何等到1个多月之后才告知家长?之前毫无反抗?女儿称李某曾多次表示要买一部手机给她,但小陆并未答应。之后又威胁称,如若不从,将告诉家长小陆在学校早恋,并声称将其踢出学校,“这个班主任叫嚣自己有背景,连校长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据悉,六年四班班上有65个孩子,目前不清楚有多少受害学生。
校长:他平时表现不错
昨日上午11点,作为家长的马女士及陆先生来到福永凤凰派出所报案,随后两名民警将李某带走调查。南都记者采访时,李某除多次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猥亵女童”外,面对其他问题均缄默不言。
在景山实验学校的公示栏上,南都记者发现李某除担任六年四班班主任外,另一身份是该校数学教研组组长。对于李某的行径,学校校长陈先生回应,对此事并不知情,目前仍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但他表示,李某年龄50来岁“平时表现还不错”。
陈校长进一步称,学校平时对学生设有青春生理课,但教学方式以大班授课为主,老师则是专门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并无单独授课”。同时,陈校长做出承诺,之后将加大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电脑存大量淫秽信息
昨日中午,在教室外南都记者随机采访了六年四班的两名女生,对班主任李某的评价,她们只用了两词进行表述,“猥琐”、“暴力”,其中一名长相清秀的女生坦承,之前确有被李某单独叫往办公室,并被问过一些带有性倾向的敏感问题。另一名女生则担心举报老师会被处罚,随后退缩不言。南都记者正欲询问是否存在猥亵行为时,该校某领导急忙将两名女生拉走。
据马女士介绍,小琪告诉她,李某之前对班上的十余名女生均有调查,每周都会问女生“最近几天有没有来例假”。小陆的父亲陆先生称,李某给班上女生所看的淫秽内容存在其QQ聊天记录中,用一个命名为“首席”的文件夹收藏。
昨日中午,同行的多家媒体进入李某办公室,办公室均用隔板分割成小隔间。在李某的办公电脑上,南都记者在浏览器的“历史记录”栏找到李某的浏览信息,其中包含“12岁女孩子可以和男孩做爱吗?”“13岁女孩可以性交吗”“13岁女孩做爱会怀孕吗”等等大量指向明确的搜索记录。但因Q Q无法登录,并未找到家长所描述的文件夹。
对李某猥亵女童一事,同一间办公室内的同事表示并不知情,一名女教师表示放学后自己会早早回家,因办公室内并未安装监控探头,对此后办公室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但她透露,李某已有家室。
涉事老师被刑拘
昨日下午,陆先生透露,连同自己的女儿在内,已有三名受害女生前往凤凰派出所做笔录,随后南都记者从宝安警方获悉,经调查,涉事的景山实验学校老师李某因为涉嫌猥亵少年儿童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随后,宝安区教育局回应,涉事教师已被警方控制,一旦猥亵行为被查实,将立即予以开除。此外,将责成涉事学校校长对学校领导成员全面整顿,同时联合妇联,邀请心理医生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在宝安区教育局及福永街道教育办的回应当中,涉事教师李某的身份为“临聘教师”,据事发后介入调查的福永街道办钟姓工作人员介绍,李某拥有教师资格证。
律师说法
若猥亵属实面临重罚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就此事采访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毛律师解释,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关键标志是违背妇女或儿童意志。据他介绍,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刑事程序,李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很大。因涉嫌猥亵多名儿童,李某的行径相对恶劣。他表示,根据刑法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开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若李某猥亵多名儿童,将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AⅡ09-10版 采写:南都记者 易海军 摄影:南都记者 陈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