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理解“四个全面”是读懂中国复兴的窗口

01.03.2015  12:1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从去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提出后,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在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集体学习中、在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强调,让“四个全面”成为备受关注的“新提法”。

古语有云,“真理既不神秘,也不高贵,它们本色是朴素的。”而“四个全面”的阐释,也是简洁明了,没有什么暗语,没有什么修饰,就是大白话,但同时也那么深入人心。如果说“中国梦”的说法凝聚了亿万国人的价值共识,那么“四个全面”的提法,则是将这种共识变得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就此来说,“四个全面”所蕴含的价值观,并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对过去经验的一种归纳与总结。这与中国梦的价值阐释,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物质基础。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其实由来已久,而如今,其价值路径、方向选择等,正变得更加明朗与清晰。众所周知,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精神的基础,要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艺术产业等,就离不开物质的基础支撑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实现与营造中国梦的物质基础,其现实价值不容忽视。正如专家所言,“从民众的角度来讲,小康社会是中国梦,能够让更多底层的人进入中产阶级的行列”。

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助力。全面深化改革,便要求各地敢干事。改革的推进,必然会触动既得利益,为此,各地应该有突进的决心与勇气,不要怕攻克难关,也不要怕涉险滩。当然,除了敢干事,还要会干事,毕竟,深化改革是一门技术活儿,靠蛮干是行不通的。除了会干,还要干成事,对全面深化改革而言,其干成了一些事,其现实价值才会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一个常识必须被重申:那就是这是一场持久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行动指南。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经表示,“法律秩序关注的是,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这样的描述很贴近,也足以见证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最起码的法理底线。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了,一个良性的社会秩序才更加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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