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七个强化”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17.10.2014  18:59

  近年来,连南瑶族自治县紧紧围绕“团结发展”主题,通过“七个强化”,积极构建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格局。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
  一、强化科学发展,提升民族生活水平。围绕建设“幸福连南”这一核心,连南以良好的自然生态和丰富的民族文化为依托,大力实施“特色立县•生态崛起”的发展战略,全力打造生态崛起的中心地、健康有机农业的先行地、民族文化和休闲养生旅游的目的地、扶贫开发和社会和谐的示范地。2014年上半年完成生产总值11.16亿元,同比增长6%;1-8月累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6亿元,同比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02亿元,同比增长9.7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3亿元,同比增长17.3%;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0.95亿元,同比增长2.55%;公共财政支出5.86亿元,同比增长26.75%。
  二、强化法制建设,完善民族政策保障。在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自治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2009年,连南以国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为依据,对1987年颁布、1998年修订的《自治条例》作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升《自治条例》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民生保障,增强民族发展基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巩固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巩固在100%。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教育强县,2013年全县教育实现强镇全覆盖,民族教育得到全面普及提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2013年度共发放261万元资助261名少数民族大学生,有效解决民族学生“上学难,上大学更难”及其家庭因学致贫、返贫问题。
  四、强化扶贫开发,激发民族发展活力。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抓手,努力破解民族地区群众脱贫难题。建成规划面积346亩、可安置1200户群众的高寒山区自愿移民新村,并统筹解决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确保移民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目前500多户高寒山区移民群众已入住。在省市帮扶单位等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27个省级贫困村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910万元,建成扶贫项目463个,增强了贫困村贫困户造血功能,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增收难”等“五难”问题。
  五、强化干部培养,激活民族发展内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始终把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目前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现有干部总数404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571人,占38.8%,在行政单位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456人。2012年以来共选派少数民族干部77名参加上级调训;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新提拔少数民族干部54名;举办干部大讲坛6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466名;举办异地培训班7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82名。同时,自2013年以来,先后选派16名少数民族干部分批分次到市直单位、南部县区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2008年来先后成功开展40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48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成为推动瑶山加快发展的中坚力量。
  六、强化载体建设,促进民族交流发展。建成的广东省瑶族博物馆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中国瑶族网总部顺利落户该馆,先后接待各级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乃至泰国、老挝、美国等世界各个地区瑶族同胞、国内外游客10万余人。三排镇南岗等7个村寨列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三排镇南岗瑶寨等6个特色村寨被广东省评为优秀特色村寨,连水墩龙瑶寨等3个村寨列入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民族团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积极参加海峡两岸中华“一家亲”、海峡论坛•第三届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等活动,组织瑶绣、瑶银艺人到法国的留尼旺、毛里裘斯以及香港等地演出,让瑶族文化走出国门,民族交流合作成果不断扩大。
  七、强化政策落实,增进民族和谐团结。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和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有关规定,努力维护少数民族发展权益。在落实民族考生升学考试录取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招考中每年按招录比例的30%设置面向连南户籍瑶族考生的职位,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同时,认真落实民族地区工资补贴,稳定民族地区干部、职工队伍,理解和尊重瑶族群众的历史文化和婚丧嫁娶等传统习俗,促进民族团结、民族繁荣,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连南县委县政府办 唐金华;编辑:办公室 房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