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二维码几乎成摆设 代客充气黑点险象丛生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辰曦 彭 程
■摄影:新快报记者 李辰曦
按照新规,昨起广州600万液化气瓶将全部打上身份标识并凭卡购气, 然而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
时隔一年半再次修订的《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昨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广州市城管委日前表示,12月1日,全市600万液化气瓶将全部打上唯一身份标识——二维码标签。同时,用户需凭“广州市燃气用户供气卡”购买瓶装液化气,无供气卡将无法购气。
然而,新快报记者于新办法实施当天,实地走访白云区、天河区等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重点地区发现,原计划于12月1日为全市600万液化气瓶安装二维码的工作未能实现。新快报记者随机走访的4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点,便有两家的气瓶完全没有打二维码,剩余两家也仅有五成气瓶打二维码。大量“无证”气瓶仍在城中村内流通。
现象
气瓶损坏过期没二维码照样加气
根据广州市城管委官方网站公布的合法供气企业经营网点,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白云区萧岗村附近明珠路上的普华燃气公司营业点,虽然此时正有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地在为液化气瓶加装二维码。但用于存放气瓶的独栋仓库内,上百个气瓶仅有不超过五成加装了二维码。
根据新办法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不得给未安装二维码标签等身份标识的气瓶充装燃气,不得委托非本企业送气人员配送燃气。然而新快报记者留意到,仓库外,有工作人员正将没有加装二维码的气瓶装车运走。这些正在使用的气瓶新旧程度不一,有的早已是锈迹斑斑,且配送人员中大部分是从事“代客充气”生意的个体经营者,并不具备合法的配送资格。
随后新快报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岗贝路的另一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该经营点同样挂着普华燃气公司的招牌,然而店内所有的液化气瓶均没有安装二维码,且气瓶的颜色也是五花八门,并非所有气瓶都属于同一家燃气企业。
新快报记者尝试从附近商铺借来一过期、未安装二维码且瓶口已经损坏的气瓶到该店加气。店内工作人员未要求记者出示供气卡,并在没有事先检查气瓶的情况下,收取了100元的加气费用。当新快报记者明确表示,气瓶已经损坏、过期,为何还能加气时。该工作人员称“瓶口帮你修一下就行了,问题不大”。
即使装了二维码也无法扫描信息
在走访过程中,新快报记者发现,分布在白云区新市街、棠涌街附近的4间瓶装液化气经营点或便民服务部,其中两家的气瓶完全没有安装二维码,剩余的两家也仅有不超过五成的气瓶加装二维码标签。
随后新快报记者随机询问了这些燃气经营点附近的一些商铺。档主们纷纷表示,平日都是在这些经营点购买瓶装液化气。然而对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凭卡购气制度却并不知情,“买煤气的方式,这两年都没变化,没有听说过还要办卡”。
在位于天河区员村西街的燃气用户供气卡办理点,新快报记者看到,前来办理供气卡的用户并不算多。有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亲自来现场办理的用户确实较少,这主要是因为送气员为了方便用户,会在送气上门的同时为其办卡,该办理点自11月20日开通办卡以来,至昨日已有超过500用户办理居民供气卡,而且近几天办卡的人数也有明显增多。
位于员村田心街、同为天河区供气卡办理点之一的嘉和兴燃气服务点的办卡情况则略显冷清,据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截至昨日只有数十名用户办了卡。“其实办卡这块还好说,我们可以在下次给他们加气的时候再一并办理,然而问题是我们现在还没办法扫二维码。”该工作人员表示,送气员需要在手机中装上指定的手机卡才可以完成二维码的扫描,不过他们直到昨日仍然未拿到手机卡,因此即便用户办了卡,他们在送气时仍然未能做足规定的工作流程。“发卡那家公司给我们的回复就是会尽快给我们,具体时间还不确定,我们也已经把这个情况上报到城管委了,希望能尽快解决吧。”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此外,新快报记者随后来到天河区石东村一带走访,并未发现有商铺档口摆卖煤气瓶,而在程界西南社大街的燃气便民服务部内,记者看到摆放着的燃气瓶瓶身基本上都已贴上二维码。
■棠安路“以车代仓”,路边销售瓶装液化气。 ■萧岗村内许多商铺都经营着“代客充气”的业务。调查
私营黑点隐藏城中村握手楼
新快报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除了所谓合法正规的瓶装液化气经营点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导致气瓶加装二维码工作推进缓慢,遍布城中村握手楼之间的充气黑店屡禁不止,同样是导致加装二维码工作无法有效推进的“病根”之一。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新市街附近的萧岗村,在握手楼之间走街穿巷时不难发现,不少小超市、粮油杂货铺等商铺门口均摆放着两三个液化气瓶,上前询问,这些商铺的老板均表示,自家不但提供煤气充装业务,还提供旧瓶翻新。
当新快报记者以“开大排档”为由,提出需要多个气瓶时,一店铺老板则隐晦地表示,自家二楼还有许多存货,“不能都摆在外面,最近查得严,肯定要收起来,你真的需要,我再帮你拿下来”。
在萧岗履泰西街另一家杂货铺门口,虽然杂货铺没有摆放液化气瓶,但不时有店内工作人员扛着液化气瓶进出,并打开通往楼上的防盗门,将液化气瓶扛上去。当新快报记者尝试靠近防盗门一探究竟时,一名工作人员赶紧放下手中的液化气瓶,关上铁门,并表示“没什么好看的”。
住在周边的市民表示,这些商铺平时不会在档口内经营代充煤气业务,而是通过逐门逐户派发小卡片的方式,经营着代客充气的服务。有知情人士表示,随着这些黑点生意越做越大,他们手中的气瓶也越来越多,每一个代客充气黑点慢慢就演变成一个小的黑气瓶存放点,档口楼上的出租屋,便是他们的仓库。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这些充气黑点的经营者靠派发小卡片招揽代客充气业务,楼下的合法生意更是完全看不出端倪。存放气瓶的出租屋平日里大门紧锁,放瓶取瓶也是转瞬之间,如无人检举,可以轻松应对平日执法人员的检查,且大量的气瓶分布在人群密集的居民区内,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以车代仓”小货车变流动销售点
除了分布在城中村内大大小小的充气黑点,一种利用货车“以车代库”的流动销售瓶装液化气的现象在云城西路、三元里大道附近也非常普遍。与往日一样,11月31日13时,一辆车牌号为“粤A0KW43”、车身印有“严禁烟火 危险物品”字样的蓝色货车准时停靠在了新市街棠安路113路公交车总站旁边。货车靠边后不一会儿,便见到一辆摩托车靠了过来。货车司机见状,不作过多询问,便下车打开货厢门。
透过打开的货厢门,记者看到,车内赫然摆放着四五十个新旧不一的液化气瓶。货车司机与摩托车司机一边操着家乡方言谈笑,一边熟练地将液化气瓶搬上摩托车,每个液化气瓶需要两人合力才能勉强抬上摩托车,显示瓶内装满了液化气,非常沉重。两三分钟后,这辆摩托车上就绑上了7个液化气瓶。
半小时之间,就有五六辆摩托车或电瓶车来此处搬运煤气,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这些运送煤气的人显然与货车司机非常熟悉,并且没有穿着制服,更没有佩戴工作证,在禁摩区驾驶摩托车更非正规运送人员所为。新快报记者上前询问货车司机时,其只是含糊地表示“自己是正规公司送煤气,不是卖煤气”。
无独有偶,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云城西路与明珠北横路的交界位置。住在附近的市民向记者表示,这些货车打着正规公司运送煤气的名义,实则做着“以车代库”流动销售瓶装液化气的生意。新快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不管是去年出台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还是新出台的燃气管理办法。利用配送车辆“以车代库”流动销售液化气,早已明令禁止。
探
因
黑点主导市场
合法经营者随波逐流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一直在重点整治乱象丛生的瓶装液化气市场,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仅实施一年半便对燃气管理办法作出修改,显示了广州市希望彻底整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决心。然而究竟是什么导致燃气管理办法屡次修改,瓶装液化气瓶市场环境却依然得不到有效的根治,合法经营点违规经营、加气黑点屡禁不止?多名从事瓶装液化气生意的业内人士向新快报记者讲述了其中的苦衷。
位于明珠路的瓶装液化气经营点的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坦言,鉴于消防安全考虑,住宅区内不能设置经营点。由于满瓶的液化气30多公斤,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大多不愿自行前往加气,且城中村居住密度大,正规燃气经营点的配送人员根本忙不过来。
这就导致了住宅区内“代客充气”的业务应运而生,随着这些“代客充气”生意越做越大,这些商家手中的气瓶也自然越来越多。了解了各个正规气站的价格后,这些商家就会待价而沽,谁出价便宜,他们就把气瓶统一拿到谁家。
这样一来,用户凭卡购气,给液化气加装二维码的工作,便无法有效展开。“你不帮他加气,他就找别人,我们也没办法,只能由着他们。”位于三元里大道的巨兴燃气经营点负责人同样表示,加装二维码的工作每日都在进行,然而人们把加装好二维码的新瓶拿走后,归还的却是没有加装二维码的旧瓶。不彻底杜绝代充黑点,加装二维码的规定如同“一纸空文”。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不少尝到“代客充气”甜头的商家,为了谋取暴利,开始私自分装,向用户出售缺斤少两的气瓶。更有甚者,自寻门路,找到价格不明、来源不明的非法气源加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不少用户为图便利
而忽视用气安全
据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Ⅲ级气站的瓶库应当独栋、单层专用房间,但在广州这样“寸土尺金”的城市,要满足这样的硬件设施规定非常难。对此,广州市曾放宽经营点设置要求,降低准入门槛,提出设置瓶装液化气便民服务点。相比设置Ⅲ级气站,便民服务部设置的要求相对宽松,但仍需经过消防竣工验收。如今“握手楼”密布的城中村内大部分并不能满足设置便民服务点的要求。
位于三元里大道的巨兴燃气经营点的负责人坦言,即便自家的便民服务点是独栋、单层专用房间,并且具备燃气经营执照,手续齐全,时隔数月,却依然没有获得当地城管部门的便民服务点登记许可。
业内人士指出,一边是需要通过层层严格审批,并且依然距离自家较远的合法经营点,一边是只需一间空房便能轻易设点的非法“代客充气”点,不少瓶装液化气用户往往为图便利,会选择后者,而忽视了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