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帖少年再告张家川公安局 庭审达十小时

12.07.2014  18:45

  中新网兰州7月12日电 12日上午,天水市麦积区法院表示,11日在该法院开庭的审理甘肃发帖少年杨某不服被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庭审长达十个小时,案件己审理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11日,原告杨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告张家川县公安局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天水市麦积区法院表示,法庭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给予双方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

  10日,在天水市中院开庭的甘肃张家川发帖被拘少年杨某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行政拘留是否具有合法性。

  天水市麦积区法院称,赔偿请求人杨某申请赔偿义务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违法刑事拘留国家赔偿一案,质证过程中,因赔偿请求人提出对有关文书进行笔迹鉴定申请,并要求对部分证据给予一定期限做质证准备,赔偿委员会决定择期继续质证。

  杨某代理律师游飞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次起诉主要是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还杨某一个清白,因为杨某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2013年9月17日,张家川县中学生杨某因在微博上质疑当地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被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9月22日,甘肃省公安厅发表声明,撤销杨辉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7日。

  此前,“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其中一条为“诽谤信息被转发超过500次、浏览超5000次可判刑。”该案件因此被成为“中国500转刑案第一案”,同时涉及未成年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