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19.06.2020  01:14

6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对《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织牢安全生产这张大网,着力除隐患、堵漏洞、补短板、防事故,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记者从当天的会议了解到,6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已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并从即日起施行。同时,我市成立了由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的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会议就《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确定了“1+2+8”方案体系。其中,“1”是指总方案,即《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是指2个专题实施方案,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8”是指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轨道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市的三年专项整治将围绕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开展,包括: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8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形成较为成熟的东莞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等,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我市将分四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其中,2020年4月至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主要是建立“一图两清”。“一图”即《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通过制定路线图,明确任务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两清单”即《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通过建立两个清单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为重点攻坚阶段,主要是落实“一事一策”,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为完善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务必把安全生产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紧抓实抓细,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围绕整治行动主纲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要清醒认识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强化保障,完善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安排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莞安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