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尤瑞克林及原料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03.11.2014  18:15

根据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通过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尤瑞克林及原料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10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便民办事窗口环境监察局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尤瑞克林及原料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科技产业园

建设单位: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项目概况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高唐科技产业园高普路89号。2008年4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以粤环审〔2008〕151号对该公司注射用尤瑞克林及原料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该项目在原有制剂车间及空置生产车间建设,供电、蒸汽锅炉、动物实验房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工程,项目原生产规模为尤瑞克林原药100万PNA/年、尤瑞克林冻干粉针剂200万瓶/年,尤瑞克林水针剂300万针剂/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主要包括:取消尤瑞克林水针剂300万针剂/年生产线的建设,将尤瑞克林冻干粉针剂生产能力由200万瓶/年扩大至500万瓶/年;根据国家新版GMP标准要求,优化调整了生产车间布局;对动物房拆旧重建,并拆除现有食堂等。针对建设内容调整,建设单位组织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7月以粤环审〔2014〕922号文对项目后评价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要求,增加原料药车间冲洗废水预处理设施(15m 3 /d)及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450 m 3 /d),其中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送猎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原料药制备过程中产生的高氮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对原有中水回用系统进行了改造,针对热水、冷水及制剂车间废水建设了3路回用系统,分别回用于冷却塔补水、设备冷却、绿化、冲厕等,全厂建设了总容积为280立方米的回用水池。

(二)项目依托原有蒸汽锅炉,以柴油为燃料,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化学除臭处理后通过13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后,建设单位已对上述措施进行改造:对除臭工艺进行了改造,由原化学除臭工艺改为“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新建15米高排气筒;对燃油锅炉进行燃天然气改造,该改造工程由天河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及验收。

已拆除了原有食堂,实验动物房拆旧重建后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机泵、锅炉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厂内分别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污水处理污泥、废药品、废机油、废甲醇/丙酮及其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铝盖废品、废旧标签及包装纸盒等交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动物粪便及垫料、动物尸体、微生物培养基等在实验室内低温储存,定期交由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油罐区设置了围堰、围栏及集水池,配备了灭火器、石英砂和吸油棉等应急物资;公司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公司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已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厂区内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主要噪声源、固体废物暂存场已设置环保标志牌。

四、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95份。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根据天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8月出具的证明材料,该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五、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后,建设单位将原尤瑞克林冻干粉针剂生产规模由200万瓶/年扩大至500万瓶/年,原料药生产负荷仍可符合75%负荷要求;冻干粉针剂生产负荷虽不符合工况要求,但根据后评价报告及环评单位说明材料,本项目冻干粉针剂生产不是主要产污环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蒸汽锅炉排气筒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限值第二时段限值要求;燃油含硫量最大值0.23%,符合粤环审〔2008〕151号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除臭装置排气筒中臭气浓度及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项目二级限值要求。

(三)废水。

厂内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出现超标情况,其中昼间噪声最大值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7dB(A),夜间最大超标13.0dB(A);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但夜间最大超标0.4dB(A)。厂界噪声超标原因是受厂外高普公路交通噪声和周边厂区、本项目生产噪声共同影响引起。

根据2014年9月3 ~4日公司停止生产时噪声背景值监测,项目西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超标,其中昼间最大超标2.9dB(A)、夜间最大超标11.0dB(A);南侧厂界夜间噪声超标,最大超标2.4dB(A)。

(五)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测算,全厂化学需氧量12吨/年、氨氮30吨/年,纳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管理;全厂主要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781吨、氮氧化物0.3吨,其中二氧化硫符合粤环审〔2008〕151号要求,氮氧化物符合天河区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中水回用系统改造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14年1月~9月的水量统计数据,全厂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日平均排放量基本符合粤环审〔2014〕922号文要求(控制在121吨/日以内)。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4年11月3日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
南方日报:广东未来7年将完成 基干林带造林36万亩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进 通讯员/林荫)18日,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茂名召开。会议透露,从2019年起,我省将正式启动实施新一期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19—2025年,全省将完成基干林带造林36.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