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强调生态建设要统一思想  实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

29.09.2014  12:31

日前,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上强调,要在生态建设上统一思想,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
      贵州位于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贵州省委、省政府历届领导对林业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带领全省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奋力赶超,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林业产业蓬勃发展,资源管护卓有成效,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从目前来看,贵州总体上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种因素,生态环境基础十分脆弱,极易受到破坏且难以修复。
      赵克志指出,贫困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根本任务。一要认识到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不能简单以GDP增长速度论“英雄”。二要认识到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既要GDP,又要绿色GDP。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GDP。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三要改变干部考核方式,对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具备新型工业化发展条件的紫云等10个县可以考虑从今年开始取消GDP考核,用现代高效农业、旅游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指标代替。
      赵克志强调,要在生态建设上统一思想,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是贵州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进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用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现有1042万亩宜林荒山的绿化。要实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为认真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扎实推进贵州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贵州省从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专门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林业、公安、监察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职责细化,落实到部门。
      二是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三是制定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执法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区域、查处的重点案件。重点部位包括各类占用林地(湿地)的勘查、采矿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建筑等各项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区、公益林区;重要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珍稀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各类生产和加工木材及其制品、工艺品、家具、根雕、盆景、中药材等的场所;木材市场、工艺品市场、家具市场、花鸟(盆景)市场、中药材市场、古玩店、拍卖行、私人博物馆等交易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和可能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苗圃以及城市、园区绿化工程建设等种苗、活立木经营场所;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运输枢纽和公路运输交通要道。查处的重点案件包括:非法占用、毁坏林地(湿地)案件,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对林木进行掘根剥皮案件,非法采集、收购、捕猎、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案件,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案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团伙犯罪案件,擅自破坏森林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案件,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失职渎职案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破坏森林资源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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