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严打”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13.05.2021  04:54

污染防治设施“缺位”、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废气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耍花样”……日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片区环境执法工作会议,通报第一季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将通过“普法+严打”多措并举促进东部产业园片区、临深片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提升。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片区环境执法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第一季度片区环境违法案件相关情况和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各分局重点交流了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国考断面涉水企业执法检查情况、2021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情况。

据了解,目前东部产业园片区、临深片区内企业主要存在四大环境违法问题:一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污染物处理效果较差,超标排放污染物;未按照要求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酸(碱)废气喷淋塔没有添加处理药剂;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收集管道破损;大部分企业运行管理台账不完善。二是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大部分企业未按照要求规范存储危险废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三是大部分企业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废气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四是大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未能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紧扣环境监管领域重点,贴合园区企业管理需求,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进行普及解读、释疑,以案说法。同时,围绕“3个加强”“2个保障”“1个提高”,多措并举促进片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提升。

3个加强”,即加强片区工业污染源管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性的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安全性;加强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学习及业务交流,提高执法水平及业务能力。

2个保障”,就是全力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建立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快速响应机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应急能力建设;全力保障国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1个提高”,提高违法案件调查取证质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违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文字:周桂清

摄影:周桂清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