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

08.04.2015  10:31

  近日,在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活动中,我省荣获9项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其中由省法学会组织申报的《东江流域水资源的法治保障》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珠海模式》两个事例获得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在“东江流域水资源依法保护”事例方面,广东把“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作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广东努力追求和探索的重要课题。持之以恒、依法保护东江供水工程堪称以法治保障生态环境的成功典范。长期以来,广东依靠不断强化东江流域环境法治保障,流域各市通力配合、加强规范制度建设,使新丰江水库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保障了香港同胞和广东省三分之一常住居民的“生命之源”。

  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事例方面,珠海自建市以来,坚持以法治保障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走出了一条法治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珠海是我国首个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2014年创建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显示,珠海位列宜居城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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