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学工部(研工部)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6个奖项:“华农之星”、“社区党员之星”、“学术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和“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0个,提名奖10个。
三、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华农之星和其他奖项可以同时申请,但不同时获奖;其他项奖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华农之星: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学术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4.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各种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
5.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或文化艺术活动中成绩突出。
6.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占5%)两部分组成。综合排名前10的候选人获得标兵奖,其余获得提名奖。
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易班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2020年12月)。学院开展院级“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每一奖项推荐1名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2.易班投票(2021年1-2月)。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全校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答辩(2021年3月)。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各奖项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各项目现场答辩会的相关事宜由承办学院具体通知。
序号 | 奖项名称 | 承办学院 |
1 | 华农之星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2 | 社区党员之星 | 兽医学院 |
3 | 学术之星 | 外国语学院 |
4 | 自强之星 | 农学院 |
5 | 文体之星 | 人文与法学学院 |
6 | 星级文明宿舍 | 电子工程学院 |
4.获奖结果公示(2021年4月)。学工部(研工部)根据易班投票(占5%)、现场答辩(占95%)汇总成绩排名,初步确定各类奖项标兵奖及提名奖名单,并报学校奖助学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奖励表彰(2021年4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录制“华农之星”标兵奖获得者事迹宣讲视频,纳入学校易班优课朋辈教育资源库。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模范引领计划”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模范引领计划”,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申报,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构建机制,培育典型。各学院通过“模范引领计划”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月4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至5)22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xdk@scau.edu.cn。
联系人:邓平宇,李丹莹
附件:1-5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