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男因养女归生母 刀刺2人引爆炸弹致民警1死4伤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卢思莹 昨日,根据惠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发生在2012年的博罗响水爆炸案主犯刘荣华,已经于3月2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一同执行死刑的还有另一案件犯罪人石生海。
养女归生母 他迁怒旁人
案发时52岁的刘荣华,博罗响水聋哑人(二级残疾)。他于2012年12月16日先刺伤二人,后又制造爆炸,造成前来抓捕的民警一死、四伤。事发后被警方抓捕。
死刑判决书写明了案发原因。刘荣华因为残疾,一直未婚独身。1998年,刘荣华通过其姐姐收养了一名四川女婴,取名刘某,并一直独自抚养。2011年10月,刘荣华受雇于被害人陈某良(时年80岁)、陈某云(女,时年51岁)夫妇,打短工。陈某良是台湾人,原籍博罗响水,退休后返回故乡居住,开办农场。刘荣华受雇期间,他收养的女儿与陈某良夫妇认识熟悉,且关系较好。
其间,陈某良提出认刘某作干女儿并供其读书,刘荣华表示同意。约一个月后,刘荣华要带刘某回家时,刘某不愿回。其实,刘某那时已经是10多岁女孩,跟随刘荣华生活,有诸多不便。刘荣华对陈某良产生不满,认为其夺走了女儿,并扬言报复。
对于这一纠纷,同年12月16日,由博罗县湖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刘荣华与刘某的生母罗某云签署协议,由罗某云补偿刘荣华3万元,刘某归罗某云抚养。
可事后,刘荣华认为是陈某良在故意拆散,遂产生报复之念,为此准备了匕首并自制了4枚爆炸装置。2012年12月16日16时许,刘荣华先埋伏村道,见陈某良、陈某云夫妇路过,即骑电动车从背后撞倒陈某云,并持匕首先后朝陈某云、陈某良头部、颈部、四肢等处砍击、捅刺多刀,分别致二人重伤。直到目前,陈某良仍昏迷不醒。
引发爆炸后持菜刀瓦片拒捕
作案后,刘荣华逃回博罗县湖镇镇响水的家中。当日16时40分许,博罗县响水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由副所长陈某程带领民警陈某辉(被害人,殁年39岁)、何某超(被害人,时年38岁)、林某(被害人,时年29岁)及协警员王某彪(被害人,时年34岁)、黄某龙(被害人,时年23岁)至刘荣华家实施抓捕。刘荣华在自家阁楼上看见民警破门进屋,当即引爆事先安放在客厅的4枚爆炸装置,致陈某辉被爆炸投射物(金属颗粒、钢珠、铁钉等)射击造成心脏及双侧肺破裂大出血死亡,何某超、林某、王某彪重伤,黄某龙轻伤。刘荣华逃至隔壁房顶持菜刀、瓦片抗拒抓捕,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裁定认为,刘荣华为泄愤报复,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抗拒抓捕而故意引起爆炸物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爆炸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一同被执行死刑的石生海,是贵州人,先后两次拦路抢劫,并刺死一人,被以抢劫罪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