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生育保险医疗费下月起可在医院结算
16.01.2016 09:14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李东明报道 从2月1日起,准妈妈报销生育保险不用先垫付医疗费,可以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了。
昨日,江门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名单包含三区四市共22家医疗机构。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这2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准妈妈不需要再跑社保部门,在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扣掉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个人支付。
按规定,2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月1日前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人,按修订后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中2月1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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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0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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