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生育保险新政下月实施 生孩子“不花钱”产假拿津贴

25.11.2015  01:40

从12月1日起,东莞将实施生育 保险 新政。

今日(24日)上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召开 新闻 发布会,就新政实施的具体细则进行通报。

记者从会上获悉,办理了就医确认并按规定就医的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和产检费用可全额报销,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

新政实施后,预计全市将有约500多万人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对于二孩政策放开带来的影响,市社保局透露,制定新政时已考虑到该因素,但按照规定的0.46%的缴费比例,生育保险 基金 可以达到收支平衡。

新政解读

扩大参保范围:城乡居民纳入生育保险

参照职工享生育险待遇

此次修订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将广大适龄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本市户籍农(居)民)纳入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换而言之,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都统一按《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要求参加生育保险,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

提升待遇水平:

工资越高 生育津贴越高

定点生育 报销标准最高

新规实施后,东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

❶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

❷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

❸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❹新规改变了此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方式,变为与本单位工资挂钩。这意味着,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单位,生育津贴将更高。

❺新规实施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❻东莞还按《生育保险规定》授权,制定了配套规定和标准,主要包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同情形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等。

据介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选择定点医院登记和生育,享受的报销标准最高。

个人无需缴费:

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本市户籍居民由财政负担

缴费方面,新政明确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规定:

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❷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就医结算流程

    1. 参保人确诊受孕

  2.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3.前往拟确认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办理条件:

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②办理当月生育保险正常参保缴费

提供资料:

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②《东莞市母子 保健 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分两面):

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

(以上所需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凭《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到已确认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

提供资料:

①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②《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③住院的还需填写“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

完成办理现场结算报销手续

产前检查需提供材料:

①检查单

②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生育需提供材料:

①出院诊断证明书

②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

③自费项目签字单

④出院通知书

⑤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补充

分娩住院期间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需转院的,办理转院申请及登记,再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办理现场结算报销手续时,需提供材料

❶出院诊断证明书

❷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

❸自费项目签字单

❹出院通知书

❺转院诊治申请表

❻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