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新政10月1日起实行 无痛分娩可部分报销

15.08.2015  11:36

   广州生育保险新政10月1日起实行,产假期间失业可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经过早期公开征求意见与论证之后,备受关注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终于敲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广州的生育保险待遇将由5项减少为2项,取消了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等,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无痛分娩”等特殊医疗服务。此前争议较大的假期问题得到明确:男方看护假、女方计生假仍然照放,但工资待遇改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A

   符合规定的境外人员也能报销

  广州1995年7月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制度,2007年7月又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2010年7月,实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此次《办法》在五个方面扩大了保障人群范围。例如,男职工参保,其未就业配偶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可享受一定额度的生育医疗费待遇。以今年为例,其未参保配偶,选定一家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产前门诊检查等医疗费,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每人每孕次300元,妊娠等费用依比例报销。

  同时,《办法》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照本市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因客观原因在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失业的参保人,生育津贴可继续享受。

  B

   参保未满一年按80%定额结算

  广州市生育保险原有政策对享受条件有明确规定,凡职工累计缴费未满1年以上、未按规定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不能零星报销)。生育新政实施之后,这道门槛被打破。

  据介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由于产程是接近10个月的过程,只要其继续参保,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按照同等定点医院定额结算的80%报销,假设所选的三甲医院,定额结算标准为8000元,其8000×80%=6400元的生育费用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而且,参保未满一年的参保人,也可申领生育津贴。

  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说,新政实施后,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定额结算标准的60%。

  C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等取消

  备受关注的假期、假期津贴(工资)也作出规定。由于我国社保法、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均明确“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说,根据《立法法》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调整、规范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做法,“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此外,原设置的“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的保障范围。国家和省生育保险“三个目录”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不得支付营养、保健等费用,因此予以调整取消。

  D

   无痛分娩有望纳入单项定额报销范畴

  由于无痛分娩等产科领域的新技术,一直未纳入医保三个目录内报销,而基金、医院结算时又有限额。对于生育保险参保产妇而言,许多定点医院不太乐意向参保人提供额外服务,以免分娩费用超额。新政实施之后,则鼓励定点医院为参保人享受更高的生育医疗待遇开辟通道。

  “明确在基本生育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无痛分娩等特殊医疗服务,超过基本医疗服务或三个目录规定标准的费用部分,由参保人负担;参保人自主选择三个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高新技术服务费用,由参保人全额负担,为具有经济能力的参保人享受更高的待遇开辟了通道。”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表示,诸如无痛分娩类似的新技术,今后将视广州生育基金的结余程度,逐步将其纳入单项定额结算的报销范畴。可预期的将来,该项旨在提升产妇自然分娩率、减少剖宫产及顺产疼痛程度的新技术,将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畴。

  产前检查的起始时间提前了四周,即妊娠后12周(原为妊娠后16周),并更明确、细化产前检查的常规项目、备选项目。产前检查项目的选择、检查的次数,由医疗专家根据产科医疗常规与产妇实际情况确定,既满足“人性化”实际需求,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而原政策中,B超检查次数有明确限制。

   三大焦点

   产假或看护假工资是否有变?

  “大家担心的假期,肯定还是有的,只是享受假期期间的待遇发放渠道有了改变。”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说,比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的工资,回归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生育保险不在承担职工这部分津贴发放。广东省计生条例规定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只是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仅仅是资金支出渠道的变化调整,并没有减少产妇或男职工应享受的待遇。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会否下调?

  目前广州缴费费率是上月企业工资性支出的0.85%,而国务院规定要下降至0.5%,广州会否下调缴费费率?对此,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回应,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基金节余率仅能承受5个月左右的生育保险待遇发放,而国务院规定的下调至0.5%以下地区,需保证基金节余率能保证9个月以上发放。因此,广州暂时没有下调费率的空间。按照规定,假设基金节余率发放月份数低于3个月时,当地人社部门需制定抗风险方案。

   新政后出生人员如何享待遇?

  10月1日前已办理手续并享受一定生育保险待遇,10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如何享受待遇?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处负责人回应,10月1日前已按原政策享受的待遇不退不补,之后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全部按新规定实施。例如,B超等检查项目可视具体情况予以报销;假期的津贴、工资的发放渠道变更。

   流程变化

   参保人可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以往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就医凭证的做法,改由参保人直接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因特殊事由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

   一处定点“医联体”均可就医享待遇

  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本市其他同等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视同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比如妇儿医疗中心,参保人可选择去珠江新城总院区,也可以选择去人民路妇婴医院院区进行产检、分娩。

   异地就医等按规定给予零星报销

  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总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务项目方式审核支付,且上不封顶。保证高危产妇能够得到足够的生育保险资金保障。参保人急诊、异地就医等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给予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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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

  今年7月23日,深圳出台配套举措落实《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按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员工累计参保满一年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增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领,用于补偿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继续足额发放工资的支出。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包括产前检查2000元、单胎顺产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而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基础上,每胎增加1000元。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将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采写:南都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方畅  通讯员  穗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