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有道?男子盗龟自称老板 多次作案终现原形
53岁的梅州梅县区男子孙某光无所事事,竟想着“生财有道”,打着“养龟大户”不养龟,三番四次从他人池塘中偷龟,出售并从中获利。多行不义必自毙。近日,梅州梅县区分局南口派出所民警将四次“光顾”池塘的孙某光人赃并获。
有人落水?手电照出小偷原形
3月25日晚11时,夜出归家的梅县区南口镇瑶上村村民阿伟(化名)突然听到自己养龟的池塘传来水声。阿伟担心可能有人失足落水,便呼喊了一声,可虽水声依旧,却没有人回音。于是阿伟赶紧从家里取来手电筒,一边呼喊,一边随着水声寻找,终于发现一个躺卧在池塘边的水田里的人。经再三呼叫,这人终于起身,阿伟这才发现原来这个竟是同村无业游民孙某光。在手电照亮下,阿伟惊讶地发现孙某光竟然一手拿着一只龟,一手提着一个蛇皮袋。
经查验,这袋里竟装着满满一袋乌龟。见状,阿伟赶紧拍照取证并报警。见事情败露,孙某光竟将袋中的乌龟倒回池塘内,阿伟赶紧阻止其行为。不久,接到报警迅速赶来的南口派出所民警将孙某光带回派出所审查,从蛇皮袋中搜出还没被倒回池塘的10只乌龟(5只中华草龟、4只金钱龟和1只甲鱼,价值超2万元)。
民警慧眼识疑点,盗龟竟非初次犯
抓获孙某光后,民警迅速展开案件审理工作。孙某光如实供述了此次盗龟行为,受害人阿伟也表示此前从未发现过有乌龟被盗。3月26日,孙某光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件似乎已处理完结,但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此案仍存在疑点,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继续对此事进行调查。经缜密侦查,民警发现了更多的疑点,随即再次提审了孙某光。这时,孙某光供述了这并非其第一次盗窃。原来孙某光早在抓获前就已三次成功从阿伟的池塘内盗龟了,且三次盗窃的都是中华草龟,一共盗得81只中华草龟(价值不详)。
经过本次审讯,民警意识到这并非简单的行政案件,而是一宗系列盗窃的刑事案件。于是民警循线侦查,对案件抽丝剥茧,最终还原了案件真相。
“养龟大户”谎话连篇,欺诈朋友骗买家
原来,阿伟家是养龟大户,同村村民孙某光对此十分了解。在一次偶然得知,这些龟可以卖钱后,对龟的种类、习性一概不知的孙某光便惦记上了阿伟池塘里的那些龟。
今年2月上旬一天夜里,孙某光到阿伟家池塘盗取了14只乌龟。次日,孙某光对同村朋友阿洪(化名)谎称自己最近在清理池塘,打算将池塘内养殖的中华草龟全数出售,让其帮忙找下家。随后,在阿洪的牵线搭桥下,孙某光认识了买主阿梅(化名),并成功将乌龟以40元一斤的价格卖出,从中获利400元。
2月下旬一天,接到阿梅表示还想购买乌龟的电话后,孙某光于是在夜里又一次到阿伟家同一口池塘盗取27只乌龟。次日下午,孙某光将盗得的乌龟悉数卖给了阿梅,从中获利700余元。孙某光谎称自己姓罗,一直养殖中华草龟,但最近发现塘底穿洞,乌龟都逃走了,损失惨重,这才不得已卖光所有龟。
屡屡获利的孙某光发现了“盗龟”是一条生财捷径。3月22日晚,孙某光熟门熟路地“光顾”了阿伟家另一口养龟池塘,盗走了40 只乌龟。当晚,孙某光带着乌龟找到阿洪,又一次欺骗阿洪说,这是自己刚买的龟打算寄养在阿洪的鱼塘里。得到阿洪应允后,孙某光将乌龟悉数放入了鱼塘。
越发感觉轻车熟路的孙某光,在3月25日晚又到第三次盗窃的那口池塘偷乌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孙某光刚盗龟上岸,就撞见了阿伟,被人赃并获,终落法网。
归案后,孙某光如实交代了自己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带着民警在阿洪家鱼塘里找到了“被寄养”的40只乌龟。
目前,孙某光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养殖户,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设立监控摄像头和警报器,做好养殖场的防盗措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何小雪 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