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志愿精神营造文明城市道德盛景
■徐剑锋
本报报道,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由本报率先倡导并联合团市委成立的“社会公益组织联盟”——10个公益团体在志愿者日期间,纷纷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为社会撒播爱心。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志愿者35万,志愿者组织192家,其中注册志愿者达15万人,志愿服务在我市蔚然成风。
梅州志愿者队伍日益庞大,志愿服务活动日渐常态化、多样化,这见证的是梅州的道德盛景、城市文明的进步。
志愿精神是今天的“雷锋Style”。一个个志愿者,就在我们身边,像星星那般“数不清,看得见”,他们用凡人善举使每一个遇到困难、渴望帮助的人得到最及时的关爱,用助人为乐的价值取向凝聚向善的力量,默默构筑着我们这座城市的道德基础,传递着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我们欣喜地看到,争当志愿者在我市如“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志愿者的笑容也已成为城市“最美的名片”,这是多方合力结出的善果——社会个体用凡人善举践行“志愿服务”,现代传媒用文字声像传播“志愿者精神”,政府和社会用褒奖机制汇聚“志愿力量”。
志愿服务,没有门槛,人人可为、人人能为,尤应用最平实的态度去深刻领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丰富内涵,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最实际的行动去诠释、去实践。同时,还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志愿精神运用到紧张的学习中、繁重的工作中、缤纷的生活中,融入到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保护环境的好行为、文明出行的好风气、尊老助困的好传统、爱岗敬业的好作风中,不断地锻造自己做人的操守、助人的品格,让一个个最平凡的道德实践,成为文明城市的价值体现和精神坐标。
志愿服务不仅要制度化、规范化,也要倡导“私人订制”、“量身定做”,推进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只有呵护好每一颗爱心、每一个善举,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道德风尚,向善向上的信念才会在每一个人心底被激发,从而以实际行动去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这是城市的骄傲,也是百姓的福祉,更应成为我们用志愿精神营造文明城市道德盛景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