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知识产权 保护梅州文创

16.11.2014  10:28

  ■陀 宇

  不久前,第二届客家文博会刚刚落下帷幕,在本地文创特色产品展区,梅州元素的文创产品比比皆是。笔者认为,梅州文创在寻找企业合作走市场道路的同时,必须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梅州文创,走市场与保版权二者不可偏废。

  文创的核心是本土文化、是创意,本土文化难以被模仿,但创意一旦被复制、被抄袭,文创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独特意义,对文创作者和企业都可能是致命的打击,文创市场可能因此溃烂,文创产业也就难以发展壮大。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梅州文创,是维护梅州文创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路径。

  用知识产权保护梅州文创,有赖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逐渐完善。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包括《著作权保护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司法体系日趋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即将成立,这些都是梅州文创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梅州可依据本土文创发展的实际,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同时建立文创知识产权保护监控系统,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用知识产权保护梅州文创,政府的正确引导是重要方面。文创产业在梅州是新兴产业,无论是文创作者还是经营者,对文创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相对薄弱。一方面,要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常态化、多元化,全面提高梅州市民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另一方面,多途径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力度,提升文创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引导文创企业联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创企业的优势,共筑知识产权防火墙。

  梅州文创走市场才能焕发生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文创的生命力才会更强。文创知识产权保护,有待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