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菜单禁用繁体字 主播用粤语播新闻将被扣分

14.07.2014  10:53

  南都讯  记者沈开倩  “小吃店、饭店的菜谱上不应该出现繁体字。”上周五,佛山市召开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动员和部署语言 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工作,将以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学校、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为重点,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记者从迎评方案中获悉,普通话要成为党政机 关主要工作、会议用语,而学校中也要求普通话成为幼儿园、小学的校园、教学语言。

   党政机关开会用普通话可加分

  记者了解到,佛山将于今年10月份迎接省语委办的评估验收。此次评估范围为地级市所辖城区,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此次的迎评方案,规定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地方曲艺和经省广电部门特批使用方言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播出为主。据称,80%以上的节目需使用普通话,新闻播报时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一旦出现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就会被扣分。

  党政机关,如果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可加分。而任一机关,对公务员说普通话没有要求,将被扣分。

   老师板书不得写繁体字

  在学校方面,方案要求普通话要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仅一所幼儿园或者学校没有达到该要求的,在评估中将扣0  .5分。除教学外,方案还要求普通话成为幼儿园、小学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方案对老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也有要求,老师板书以及批改作业用字需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

  此 外,餐饮、文化、娱乐等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行业,其宣传材料、说明书等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因此,小吃店、饭店的菜谱上不应该出现繁体字。此外,企业名 称、商品名称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而属于文物古迹、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已注册的商标用字等情况下,则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 体字,但应当在适当位置设置使用规范汉字的副牌。据称,经常出现在街头宣传单张中的一些粤语方言用字,也是不规范的用法。

   观点

  

   说普通话很多人听不懂

  在 禅城某街道办工作王先生告诉记者,其所在单位属基层单位,在会议或公务活动中,使用粤语方言,是很常见的事情,“说普通话,很多年纪长一点的人都听不懂 的,所以即使开会,除非是领导本身不会说粤语,要不都不会用普通话的。”王先生说,尤其是涉及到与村民沟通的工作,强制用普通话困难实在太大,很多村民其 实都听不懂。

  不少市民对方案也持反对意见。比如,网友曾先生认为,广告本来就讲求创意,规范书写怕会限制发挥;而网友刘小姐表示,比起繁体字和粤语方言,她觉得更应该禁止的是“菇凉”等不知所云的网络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