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道德模范打造“好人城市”名片

12.10.2015  13:57

  ■ 徐剑锋

  本报9日报道,第六届“梅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近日启动。

  梅州大地,从来不乏好人。一个个道德模范,就在我们身边,像星星般“数不清,看得见”。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在普通的生活中,用朴实无华的道德实践,赢得了社会的赞赏和尊重,他们用行动印证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只要心存善念,多行善举,平凡的人生照样可以演绎不平凡……

  我们欣喜地看到,这几年全市上下发现道德模范、传颂道德模范如“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社会个体用凡人善举践行“好人好事”,现代传媒用文字声像传播“好人效应”,政府和社会用褒奖机制让“好人有好报”。

  道德模范评选事关思想价值取向,关乎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既是一份公民责任,更是一次学习机会。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感动他人的人,而不是一次次地被感动。如果每个人“先是感动,再是心动,最后是行动”,那整个社会就会“好人扎堆”。由此而言,从道德模范身上最应该汲取的,是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更好融入到整个社会发展和实际行动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人,不断地锻造自己做人的操守、助人的品格,让一个个最平凡的道德实践,成为文明城市的价值体现和精神坐标。

  道德模范候选人来自基层一线,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生活并不宽裕,有的还身陷困境,有的为此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因此,在弘扬道德模范高尚情操的同时,我们更应从完善救助奖善等长效机制等入手,让道德模范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爱,在“善有善报”中激发更多引人从善的正能量。

  一言以蔽之,只有呵护好每一颗善心、每一个善举,形成尊敬好人、推崇美德的良好风气,向善向好的信念才会在每一个人心底被激发,从而以实际行动学好人、做好人。这是城市的骄傲,也是百姓的福祉,更应成为我们用道德模范打造“好人城市”名片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