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无证经营者卖3000元甲醇 被罚12万还要行政拘留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天研 通讯员陈庆)昨天,市安监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八单案例有五单都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无证经营者卖了3000元的危化品,被重罚12万元,还要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海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琶洲街道安监中队对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珠投三横路自编059号简易厂房进行检查,发现该简易厂房内存放甲醇溶液(浓度99.7%)19.48吨。负责人孔某现场确认其经营该物品,销售金额约0.3万元。经查,孔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海珠区安全监管局对物品依法扣押并转运到有资质单位,对孔某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甲醇19.48吨及违法所得0.3万元,并处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海珠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6月22日,市安全监管局联合白云区安监局、白云区公安分局,对位于白云区穗丰村园林基质场附近的无名仓库(自称八斗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仓库内存放有保险粉、丙酮、异丙醇等37种具有易燃易爆、强氧化性、高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共计1156吨。
经调查,该仓库无任何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资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目前,白云区公安机关已对相关的6人刑事拘留,市安全监管局已经对现场危险品依法查封扣押,并对该案立案调查。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4月至6月底,市安监局对全市571家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066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8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此基础上,抽查加油站61家,发现安全隐患130项,10家加油站予以停业,2家加油站予以关闭。市安监局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复查,整改完成率100%。
市安监局表示,广州从目前至12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同时将加快起草工作,力争9月底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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