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扬帆计划”申报公告

01.11.2014  11:11

  根据省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14年省“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6个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项目

  择优扶持实效性、操作性、创新性、示范性较好的6个市级和25个县级人才工作项目。省财政给予市级项目150万元、县级项目80万元资助。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上报市委组织部初选后,于12月1日前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面向国(境)外、省外以及珠三角地区,分三个档次引进10个创新创业团队,省财政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12月1日前向市科学技术局申报,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填写《2014年“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报至省科学技术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三、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

  面向省外、国(境)外,引进20名粤东西北地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发展急需紧缺的、有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拔尖人才以及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转化急需的拔尖人才,省财政按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50或100万元资助。

  12 月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遴选出推荐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

  从粤东西北地区遴选30名基础好、素质高、潜力大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引领作用大的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名培养对象2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12月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遴选出推荐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

  对粤东西北地区新培养的高级技师资助1万元生活补贴。

  12月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六、博士后扶持项目

  主要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吸引培养博士后人才,对粤东西北地区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科研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分年度发放),资助期不超过2年。

  12月1日前向设站(基地)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后,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七、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方法及要求、有关事项等详见梅州党建网(网址:http://www.mzdj.cn);各项目的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等可在梅州党建网站下载。

  (二)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管理科:2250302;

  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科:2128303;

  市科技局计划科:2390633。

  梅州市人才办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