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的通知

09.07.2019  18:02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现启动申报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本领域将围绕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关键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专项科学考察,为我省提供重要科技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  符合指南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

  (三)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规定额度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三、项目组织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自行申报,请于7月17日前向重点办提出申报意向。

(二)  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并入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安排预算予以支持。

(四)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6日17时,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17时。


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申报指南.pdf

   

联系人:夏斌

电话:85285029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