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申报扶持项目收受好处 省经信委原处长获刑11年
利用申报扶持项目之机“关照”六家科技公司收受好处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报道: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原处长杨学,由于收受了6家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送来的259万元及价值40.08万元的干股,犯受贿罪近日被广州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有期徒刑11年原判。
主动提出“可以关照一下”
根据履历显示,杨学于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在广东省信息产业厅任产业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至案发时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任电子信息处处长,其工作职责包括:主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备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际化等。
汪浩是广州进鼎光电显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回忆,约在2008年3月的一天,他和杨学一次吃饭时,杨学说省信息产业厅(后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当时有个9亿元的“广东省平板显示扶持基金”,其公司可以拿一两个项目去申报,到时他可以在相关申报环节关照一下。
吃完饭回去后,汪浩找到公司董事长曾宇说起这事,并说如果申报成功,需要从每笔经费中分别拿出一部分来“打点”省信息产业厅的相关领导,因为这笔扶持基金是省信产厅主办的项目,需要他们同意才能通过审批。汪浩说,曾宇当时同意了提议,于是自己就让公司的人员着手准备项目申报工作。此后,通过区信产局、市信产局的层层审核上报,其公司的项目最终报到了省信息产业厅,其后他告诉了杨学,要求多多关照。后来,在杨学的关照和支持下,其公司有两个项目成功立项,获得相应的项目扶持资金。
“关照”之后多次收受好处
据相关文件显示,广州进鼎光电显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oled技术及新平板显示技术跟踪研究”项目获得补助资金人民币350万元、150万元,广州中骅液晶城有限公司申报的“中华液晶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获得资金补助500万元。
在这个过程中,即2008年至2013年,杨学分多次收受广州进鼎光电显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骅液晶城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曾宇、总经理汪浩(均另案处理)共同给予的79万元及广州进鼎光电显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的干股(价值40.08万元)。
不仅如此,法院还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杨学利用担任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处长,负责广东省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资金等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了深圳新南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克斌(另案处理)给予的80万元、分两次收受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冼燃(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分两次收受了中山新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杜卫冲(另案处理)给予的30万元、收受了TCL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副总裁贺成明(另案处理)通过汪浩给予的30万元。
被判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
2013年4月10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决定对杨学立案侦查,杨学在同月16日到该院自首并初步交代其受贿的犯罪行为。再后来,杨学向海珠区检察院退缴了350万元。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0.92万元;没收杨学的违法所得299.08万元,上缴国库;判决所确定的财产刑及没收违法所得总额共350万元,刚好是杨学退缴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