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林学函〔2021〕6号)精神,广东省林学会现启动第三届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制,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严格按照《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符合其规定的奖励范围;
(二)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所有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
(三)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四)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即2020年3月31日前已整体应用;
(五)成果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评价并进行成果登记;
(六)申报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奖励的所有人员)应是广东省林学会会员。
二、推荐方式
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到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我校是推荐单位之一。
(二)专家推荐。
广东省内林业相关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林业相关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获得广东省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林业及相关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且工作单位不同的两位专家(1位专家限推荐1项)可联名推荐1项,并直接向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拟申报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全部),先在广东省林学会信息网(http://www.gdfst.org)注册会员,并填写《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3),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等,以PDF或JPG格式上传)。
请于2021年4月2日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成果管理办公室将进行形式审查。
(二)书面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包括《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推荐书》须经学校网上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专家推荐的经书面审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后方可打印。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应用证明及涉及签名盖章的一律用原件。附件应按清单顺序附在《推荐书》后并装订成册(系统打印和复印件一律用双面)。
以上材料请准备一式3份,于2021年4月26日报送至成果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宜
电 话:85287780
地 址:行政楼414室
技术支持:QQ群211549021
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省林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南粤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林学函[202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