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老师积极申报。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面上项目研究时限为 2 年 ,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省中医药局课题的在研项目两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二、 项目类型
(一)面上项目。
研究内容: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申报条件: 面上项目限额申报 5 项 。申请者为我省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申报人要求详见粤中医函〔2017〕344号(附件2)。
项目拟资助经费1万元。
(二)专项研究项目。
我校不符合专项研究项目牵头申报要求,建议参与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可在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kyxt.gdszyyj.gov.cn)下载申报书,在线下完成申报书填写。
(一)申报时间要求。
1.拟申报人于3月27日17:00前提交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根据申报情况,如申报数量超项,拟申报人需于4月3日前12:00提交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415室。校科技处将于4月9日前完成项目遴选工作,并分配账号给申报人。如未超项,将直接分配账号给申报人。
3.申报人于4月12日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4月19日前提交正式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415室。
申报人须按照以上时间节点依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申请书中如有保密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请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提交纸质材料并单独封装,报送省中医药局科教处。
2.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双面打印,普通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填写申请书时,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中医药科研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
(二)申报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经费原则上须与申请书一致。
(三)申报面上项目,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及上传查新报告。
(四)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819号)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研究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将伦理委员会备案及伦理审查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未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五、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郑鹏,020-85283435;
省中医药局:李文波,020-83848487;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20-31000768。
附件:1.《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9〕41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7〕344号);
3.申报意向表;
4.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