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州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项目的通知

22.07.2021  23:04

各单位(学院):

为支持和鼓励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围绕广州市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启动实施2022年度广州市创新环境计划科普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方向

(一)方向一:科普品牌活动方向。

项目1:2022年广州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系列活动

项目2:2022年广州创新科普嘉年华系列活动

项目3:2022年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

项目4:2022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项目5:2022年广州科技活动周“一区一品牌”活动

项目6:2022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实施

项目7:2022年“格致论道讲坛”组织实施

项目8:2022年《我身边的科技大咖》专题节目组织实施

项目9:2022年《科学达人秀》专题节目组织实施

项目10:2022年广州家庭创新电视大赛组织实施

(二)方向二:科普基地建设方向。

项目11:2020年度科普基地年度评估运行后补助

申报对象为参加2020年度市科普基地年度评估并申请运行后补助经费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

项目12:2022年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三)方向三:媒体科技创新和科普宣传方向。

项目13:2022年广州科普作品宣传传播

项目14:2022年广州市科普基地宣传传播

项目15:2022年广州科技融媒体宣传合作

项目16:2022年广州科技新媒体宣传合作

以上16个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包括申报对象、项目内容、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实施期限等相关要求,详见广州市科技局网页通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7389973.html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科普领域丰富工作经验,是项目的实际直接承担者,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为进一步简化优化科技项目申报,现对申报单位“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如未能及时提交上述材料,可以在申报书中签署“告知承诺制事项书面承诺”,视同已提交相关材料。如经核查承诺不实,将取消所申报项目立项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申报限制

(一)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本指南获得项目12支持的单位,需参加年度评估工作,但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年度评估运行后补助经费。

(二)申报单位存在2021年5月31日前到期未提交验收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单位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限制到二级学院)。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二级单位)注册。新设立单位需要开设账号的,由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学研究院管理员开设。

(二)申报人信息维护。各学院申报人需要开设账号的,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设账号,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华南农业大学)。项目组织单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人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申报单位或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等,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 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 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四)学校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 申报方向一 的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附件材料,包括:

1. 往年承担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及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提供往年开展情况分析报告(项目5无需提供本材料)。

2. 针对所申报项目的框架性工作方案,且方案需注明“本方案需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完善修改”。

3. 项目2:提供服务管理市科普基地有关材料(不少于20份的合作协议)。

4. 项目7:与中科院系统签订的合作协议;建有与讲坛相关的网站、自媒体矩阵有关材料。

(六) 申报方向二 项目 11 的单位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中填写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年度评估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

1. 2020年度科普基地建设发展的工作总结(重点体现设施更新、科普活动开展、开放接待、科普作品创作、获得国家和省、市科普类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奖励、媒体宣传报道或其他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工作成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关举措);

2. 体现科普基地场地面积的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参观接待等相关管理制度的材料;

3. 固定科普展览场地或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栏目、版面等有关材料;

4. 提供科普资料供公众取阅了解等科普展示内容的有关材料;

5. 体现科普基地2020年对接机制、活动内容、对外开放等科普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

6. 2020年全年接待人数汇总清单并附参观登记本、参观函件、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登记本、旅行社团队登记、在册科普学生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无接待人数统计材料的可使用2020年举办科普活动的签到表或参会人员名单、媒体报道等体现科普活动参与人数符合申报要求的量化材料代替;

7. 工作总结中涉及的各项工作成效的有关材料;

8. 体现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举措的有关材料;

9.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七) 申报 方向二 项目 12 的单位需提交详细完整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单位现有工作成效的有关材料。

(八) 申报方向三 的单位需提供符合申报对象要求的有关材料,及申报单位认为必要上传的材料。同时上传所申报项目的框架性工作方案,并注明“本方案需根据活动主办方要求进行完善修改”。

七、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时。

(二)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18时。 (强调:在此时间前,申报人必须提交到学院、且学院科研秘书必须提交到华南农业大学。逾期提交的,广州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一)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二)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

(三)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四)以上所有项目应按本指南所列名称作为申报项目名称,项目5除外。

(五)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六)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应注意了解合作单位的综合实力、经济运行情况和科研诚信情况,避免因合作单位因素影响项目的执行。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时,填写《联合申报项目备案表》(附件3)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

(七)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0〕123号)规定, 项目管理费按6%提取,请足额预算项目间接经费。

(八)申报人和各学院(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申报单位项目的提交和审核由所在学院(单位)科研秘书负责。

(九)请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收集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附件4),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院高新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科技局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联系处室:市科技局引进智力管理处。

联系人:沈嘉怡、张静,联系电话:83124055、83124053。

方向三项目15、16,联系处室:广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欣、周铁刚,联系电话:83124318。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四)科研院联系处室:

项目管理处高新科(方向一、方向三)

联系人:倪慧群    联系电话:85283435 / 15920301530

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方向二)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7575224 / 18819266170

 

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22日

通知链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7389973.html


附件:

1.2020年度科普基地年度评估名单.pdf

2.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年度评估申请书.doc

3.华南农业大学联合申报纵向项目备案表.doc

4.2022年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